关于设立 “我与局长面对面” 执行信访接待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接访即办”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信访工作,畅通执行信访渠道,有效解决执行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理诉求,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现将“我与局长面对面”执行信访接待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第三周星期三(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接访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人法院执行信访窗口
三、接访人员
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康云锦、执行局副局长申燚轮流接访。
四、接访范围
1.反映消极执行问题;
2.反映错误执行问题;
3.反映外部干预、不予协助执行等问题;
4.其他执行信访问题。
五、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信访申诉书(附信访请求、事实理由及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证据材料等有序候访,自觉遵守本院接访秩序和工作秩序;
2.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出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三人;
3.信访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缠访、闹访。未经准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对违反前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删除拍录内容,并可以对行为人予以训诫;
4.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询问案件进展的,可通过本院执行指挥中心(0818-3325707)联系案件承办人。
本接访制度从公告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来源: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