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天誉这个盘售楼部裁员不愿给经济补偿?不愿开裁员证明?
杨俊语语il 发表于:2022-1-31 08:21:3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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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天誉合府售楼部裁员问题,相关部门回复。

网友原文如下:

天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誉合府售楼部,公司要裁员不愿意给经济补偿,还不愿意出具裁员证明,我只是希望公司能给我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还有我的年终奖,我只是一个打工的,我也很需要钱,不然我也不会这么麻烦的来求助。



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长昭质”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南充市委书记留言,反映职工福利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主张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当面以及电话进行了沟通说明,您需准备好相关仲裁材料交由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后予以处理,您表示同意。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2022-01-27日

相关法律链接

裁员补偿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公司进行裁员,公司需要对被裁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偿,补偿的标准为:1、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2、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裁员工,公司就要多付一个月的经济赔偿。根据我国《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 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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