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耀,30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践行为民的理想信念,维护公正的神圣职责,牢记廉洁奉公的基本操守,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南充市2018年度最美法治人物、南充市检察机关“南检之星”、顺庆区爱岗敬业新青年提名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勇挑重担 守护一方安宁
参加工作以来,陈光耀共主办、协办各类案件35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先后成功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7.13持有使用假币案”“南充市首例环境污染案”“5.15杀人碎尸案”“6.16系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林某某、张某涉黑专案”等大案要案。
2020年2月2日,正在新冠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候,顺庆区小可巷发生了致三死一伤的重大命案,陈光耀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从快作出批捕决定,及时发布案件通报,并协助市检察院从严从快提起公诉,被告人冯某某被判处死刑,案件入选 四川省检察院敏感提前介入典型案例,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2013年以来,顺庆区数十家投资理财咨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查处,涉及投资群众上万人,形成了极大的社会风险隐患。2015年刚刚分配到公诉科的陈光耀,在梳理该院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敏锐的发现,公安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时,调查取证存在许多问题,导致案件不捕率、退查率、撤案率特别高,案件质量引发了投资群众的不满,他结合顺庆非法集资案件办理严峻形势实际,研究起草了非法集资类案件证据标准,下发至侦查机关各个办案单位,引导公安机关取证,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017年5月,陈光耀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碎尸案,在案发后迅速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查和案件讨论,与侦查机关一同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使犯罪嫌疑人成功落网。在办理该案后,陈光耀发现,犯罪嫌疑人因为长期深陷校园贷漩涡,无法还款,才产生了仇视社会的心理。陈光耀及时与案发高校联系,提出了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管职责,关注学生诉求,建立应急机制的检察建议,帮助该校加强了对学生的管理,远离校园贷的危害。
改革尖兵 创新侦查监督
陈光耀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奉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较好地推动了全院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专业化团队建设、降低审前羁押率等多项创新工作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认可。因工作出色,2020年12月,顺庆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联系点。
为了扩宽监督线索来源,在陈光耀的推动下,该院于2017年初在顺庆区公安分局设立了派驻检察室。并于2019年升级改造为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协助省院起草全省工作规范,被省院确定为开展对公安执法办案部门派驻检察室试点院。派驻检察室的设立,成功监督纠正了一批案件,拓宽了监督线索来源,提高了公安机关办案质效,其工作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新华社、人民日报社、四川日报等多家媒体转发推广。
在一次派驻检察室工作中,陈光耀通过巡查发现,公安机关在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冉某某时,没有安排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在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生理、心理上都有所区别,法律规定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有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在场,这是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发现该情况后,陈光耀第一时间向侦查人员提出,要求马上纠正这一违法行为,最终,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的班主任请来,重新进行了讯问。在班主任的帮助下,冉某某消除了恐惧心理,不再抵抗侦查人员的讯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得到了从宽处理。
2018年初,陈光耀创造性地提出了开发智慧立案监督系统的设想,使顺庆检察院成为四川唯一的一个被最高检列为试点单位的基层院。该系统通过与公安机关案件信息共享,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对案件信息进行分析,提示出刑事案件在立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目前,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智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