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2018年四川一桩因醉酒引发的荒唐悲剧
蜡烛2017 发表于:2022-4-25 08:13: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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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这酒色二字加起来,就成了致命的陷阱,2018年的时候,四川宜宾就出现了这么一桩因醉酒引发的荒唐悲剧。

家住四川宜宾的罗某是位生意人,平日里除了忙本职工作,最常赴约的地方就是各大饭局。饭局上筹光交错,一个没留神就容易喝多。罗某本身酒量还不错,但也经不住别人猛灌,这不,2018年的某天,罗某就被人在酒局上灌狠了,哪怕散场后都还没缓过来。

罗某不想一身醉醺醺的回家,干脆去到附近一家高档会所点了个按摩套餐,想解解乏,顺便醒醒酒、这种高档会所指的是那种正规会所,里面会包含洗浴、足疗、按摩等服务项目,同时提供餐饮、游戏厅、桌球等等其余娱乐,顾客在店内进行消费后,还可以直接选择包房过夜,设置很是人性化。



罗某的酒局散场时间比较晚,差不多到了半夜时分,等他去到会所内选好包间并按摩完毕后,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三点左右。就在按摩快要结束,按摩的技师准备问罗某是否需要一些其他娱乐服务还是就此休息时,突然一名女子打开包间的门,直愣愣躺在罗某隔壁的那张按摩床上睡着了。

这突然闯入的女子吓了罗某一跳,他诧异的看了技师一眼,想表达:“你们这是玩什么花样?”却没想到技师领悟错了他的意思。在按摩技师看来,罗某本就喝了酒,这闯进来的女子身上也很明显带着酒气,且女子直接睡在了旁边,罗某也没发问,因此二人很可能是一起来的,女子是罗某的女友。

看到罗某给自己的那个眼神示意,技师认为这是罗某在表达让他识趣赶紧离开的意思,所以技师干脆给罗某回了个“我都懂得”的眼神,直接出门了。



不得不说这技师也是脑补能力有些强大,但作为服务人员的他,的确没有什么资格去过问顾客的事情,在此次事件中,真正有问题的还是罗某。

罗某虽然之前已经醉酒,但经过2个多小时的按摩早就醒了一些,属于虽然脑袋有些晕,但拥有基本意识的状态,他知道自己不认识这名误闯的女子,且从女子醉醺醺的状态也意识到,女子很可能是喝醉了走错房间,但他还是不舍得放女子离开,因为这女孩实在太漂亮了,面若桃李身似摇柳,就连睡着的模样都格外吸引人的目光。

酒精的确会放大人的一些想法, 却不会让从来就没有的东西平白出现,如果罗某是那等正义之人,自然不会起了对醉酒女子的心思,但显然他已经把控不住自己,趁着女子醉酒,对其实施了罪恶的行径。



醉酒女子叫卢某,喝得比罗某还狠,哪怕经过了一通按摩依旧没有醒酒,只有当被罗某欺辱时才意识到不对劲,有了些许反抗。但卢某本就喝醉没有什么力气,她又是女子,在体力上天然弱于身为男子的罗某,因此她的反抗被罗某压制住,在卢某的不情愿下罗某完成了伤害卢某的行为。

等卢某真正清醒过来时罗某正睡在她旁边,醉酒时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来,自己无力的反抗与罗某强迫的行为,让卢某内心充满了气愤,她立刻拿出手机选择报警。

等警方将二人全都带去派出所进行问话时,罗某开始大声喊冤,表示是卢某自己主动送上门的,自己只是配合卢某,怎么可能是QJ呢?对此卢某大骂罗某无耻。

原来当天晚上卢某也正好喝醉了,同样是不想带着一身酒精味回家,干脆在这家高档会所开了个包房点了个按摩服务,想着今晚正好按完睡一觉,明早起来神清气爽再回家。



卢某选择的房间号是808,罗某则是806,等卢某房间内的技师按摩结束离开了房间后,卢某突然想上厕所,便去到走廊上设置的洗手间。但由于喝得太多没有清醒,在回到自己房间时卢某看错了房间号,进入到了罗某的房间内,酒精麻痹了她的思维,让她甚至都没注意到旁边的罗某跟技师,直接倒头就睡。

那么在此案中罗某究竟是否构成QJ卢某的行为?其实构成了。QJ罪的判定是需要看行为人是否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采取暴力、威胁、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亲热。在此案中卢某明确表示出了不愿意的态度,却被罗某置之不理,罗某是强行与卢某亲热,同时为了压制住卢某的反抗,还使得其受伤,这点在之后的伤势报告中也有证明。

至于罗某所谓的自己醉酒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状态下进行的犯罪行为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QJ行为就是刑事犯罪,因此哪怕罗某属于醉酒状态依旧不能免责,更何况当时的罗某酒已经醒了大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罗某会需要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最少坐牢三年的代价。

这桩因醉酒导致的案件,不论是对于被害人卢某,还是对于将面临牢狱之灾的罗某来说,都是一场荒唐的悲剧,在这里我也想劝告大家,在做某些决定前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我喝多了,别人主动的等等,就施行一些犯罪行为,自欺欺人的后果就是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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