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无人岛屿颈 发表于:2022-5-16 17:18:0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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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急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仅限男性)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工作地点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机关和乡镇派出所
五、应聘岗位
警务辅助岗
六、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2年5月16日至2004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3.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需达到170CM,且体态匀称。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致残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 警察类或者政法类毕业院校学生。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8:5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507办公室,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3.报名要求: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底色为蓝色);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户主同本人)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5)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6)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专业证书的需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同时进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10%。
(三)毒检
对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政审
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辅警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九、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实名认证及信息填报,提前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已注册的请再次核对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行程卡”。报名、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测等涉及的后期所有流程,均须提供上述信息,请报考者随时更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报名前24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核酸检测由考生自行完成,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咨询电话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办公室:0817-3343773,电话咨询时段:9:00-11:00,15:00-17:00
十二、本公告由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来源:高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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