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整改,近日,营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存在违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的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
会议对两企业宣传其白酒中含有中药成分所具备的治疗作用而用于产品商业广告的行为进行了通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内容,指出了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条款,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同时要求举一反三,认真自查自纠,特别是结合近期该局查办的“神医、神药”等案例,提醒企业要依法依归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会议要求,各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约谈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发挥好宣传引导作用,切实做到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引导公众合理消费产品。
企业负责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将以此约谈会为契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布的广告全面排查、做好整改,确保不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皮海荣 永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