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2名男子“失驾”仍上路!批评教育+罚款1000元
爱上南充网 发表于:2023-4-22 00:51:2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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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驾驶证一旦

被注销、吊销或者被暂扣

在未重新获得驾照前

是不能开车上路的

但是

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继续偷偷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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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扣留、停止使用、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注销、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的前提下,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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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19时许,营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流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查处时,一辆号牌为川A7***1号小型轿车在靠近执勤点时突然减速停车,有换人驾驶的迹象,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在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初筛后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动作慌乱,言辞闪烁。经查,驾驶人龙某,持有的C1驾驶证因醉驾在2021年2月就已被依法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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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22时许,营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流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查处时,一辆号牌为川RK***9号小型轿车在营山县城南街道村(社)道路1公里处被查获。经查,驾驶人莫某,持有的C1驾驶证因醉驾在2021年11月就已被依法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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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分别对莫某、龙某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罚款1000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部分“失驾”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虽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有问题,只要行驶过程中不被交警发现就可以,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相反,“失驾”人员看到交警后,为了躲避交警的检查,一紧张心虚从而发生超速、闯红灯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警方提醒:出行要平安,平安要守法!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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