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意外事故引纠纷暖心调解抚伤痛
忧伤428 发表于:2023-6-22 10:34:2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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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法院人民法庭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矛盾化解关口,采取多项举措、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

饮酒赔偿起纠纷 倾力调解促和谐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2日中午,雷某前往叔叔雷某丙家参加生日宴席并在席间饮用白酒。宴席结束后,雷某在叔叔雷某丙家休息后独自骑车回家,途中不慎坠落路边水沟后死亡。经交警部门鉴定,雷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0mg/ml。事故发生后,雷某之妻与雷某之子认为雷某死亡与叔叔雷某丙一家未尽到劝阻义务有关,均应对雷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千佛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考虑到原、被告均系亲属关系,要想彻底化解矛盾,调解才是解决本案的最佳方案。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案件利害关系和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法的角度为原、被告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细致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雷某丙赔偿原告人民币50,000元。

法官提醒

家人朋友聚会饮酒应文明适度,饮酒后共饮人对他人负有提醒、劝阻和适当的照顾义务。如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劝阻、照顾、护送等义务,酒局的组织者、劝酒者及共同饮酒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应做好相互的监督责任,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增进友谊、感情的方式有很多种,饮酒者本人才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了自身健康和家庭,饮酒者本人应做到适量饮酒、安全出行,避免酒后酿成悲剧。

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庭调解止纷争

“感谢郑法官,如果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拿到赔偿款。”罗某某在案件调解结束后激动地拉着郑涛法官的手说道。近日,阆中法院水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为原告成功追回赔偿款。

案情回顾

李某驾驶车主为哈某的中型货车在某镇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罗某死亡。经调查,受害人罗某在阆中市某公司工作,且案发时正处于上班期间,罗某父母及其女儿遂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水观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李某、哈某及阆中市某公司进行赔偿。



承办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认真梳理案情。他意识到,在人身赔偿案件中,最受伤害的无疑是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但因此案赔偿金额大,涉案人员多,判决之后很有可能会出现执行难的情况。于是承办法官在庭前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交流,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双方的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做了计算,耐心听取了双方诉求,全面深入了解各方想法与困难,结合法理与情理,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剖析案件情节,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在长达三小时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赔偿金额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一份冰冷冷的判决书无法体现法律的温度,也无法解决受害人及其家属最迫切的需求。”阆中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持续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构建和谐友善的社会人文环境。

来源: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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