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起施行!南充出台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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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起施行!南充出台十条措施——-1.jpg
近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南充市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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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包含助推企业资质升级、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战略合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十方面措施,“含金量”十足。
《措施》提出,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
《措施》鼓励央企、国企等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通过在南注册控股子公司或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发挥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示范作用,鼓励建设单位综合考虑企业劳务队伍组织、材料设备供应等因素,择优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在南企业开展合作。
《措施》同时明确,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推行BIM技术、物联网、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励。装配式生产基地建成投产后,在土地出让、项目立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积极支持工程项目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全力争取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审核:黄 成校审:王 潇编辑:严杨莉来源:南充融媒-❖ 转载请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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