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检察院扎实做好防疫期间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知足常乐77 发表于:2020-3-1 18:44:2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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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近日,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防疫专项检察,扎实做好防疫期间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检察干警前往阆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详细了解目前246名在矫人员情况,并查看了13个司法所共127名严管对象的轨迹定位监控。经排查,在矫人员暂无涉疫情高发地区情况。除定位故障和请假以外,其余社区矫正对象目前均在阆中未外出。疫情期间,社区矫正中心延期接收新入矫人员,暂停集体学习、集体劳动和现场报到。各司法所建立微信工作群,采取自发定位、电话报到、在家自学等方式接受矫正。根据检察情况,我院向市司法局提出以下检察建议:

一是全面排查在矫人员情况

除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本人有无涉疫情高发地区情况外,还要详细了解其共同居住人有无类似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防疫期间身体状况、轨迹定位、请销假、工作和生活情况作动态掌握,了解其有无实际困难需要帮助、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计划等,要认真履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二是防疫期间矫正工作不放松

要求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防疫宣传力度,利用好微信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加强科学防疫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服从社区防疫安排,规范防疫期间网络行为。加强居家自学,并通过轨迹定位,灵活采用写思想汇报、自学体会,召开视频会议,加入社区防疫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各项矫正工作,提高矫正质量。

三是奖惩并用落实矫正要求

建议待疫情结束后,对防疫期间在居家自学、主动汇报、积极参与社区防疫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奖励。对防疫期间有不假外出、扰乱防疫工作、散播疫情谣言等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视情况给予惩处。要加强与社区及卫生防疫部门联系,互通情况,配合监管,落实好教育改造、疫情防控责任。最后,检察干警就微信工作群的规范管理等问题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了风险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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