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两小区因同一原因致业主无产权,其中一个还违建!
乔微博 发表于:2020-3-21 19:56:4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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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南部小编在网上论坛发现:南部县泰和新居与金桂名苑的部分业主均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据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称:皆因开发公司未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其中金桂名苑在修建时超占部分国有土地,至今未缴纳超占部分土地出让金。
详情如下↓↓↓



泰和新居

经查,泰和新居小区系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该小区现已完成21栋房屋首次登记,其余19栋房屋,由于开发公司未向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导致购房户无法办理分户产权登记。







金桂名苑

金桂名苑系四川省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待项目开发公司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完善用地手续,并向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后,购房户方能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因该项目修建时超占部分国有土地,至今未缴纳超占部分土地出让金,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对开发公司违规超占土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督促开发公司尽快缴纳超占部分土地出让价款,完善用地手续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

百度百科

什么是商品房首次登记?

商品房首次登记即产地产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1.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2.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3.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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