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xinting_6ym 发表于:2020-3-30 17:03:3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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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陇县石佛乡金龙村党支部书记罗兴辉违纪上报低保户的问题。

2014年6月,在低保清退工作中,罗兴辉擅自将在群众大会上已被清退的罗必松(其父)资料上报,后罗必松被认定为低保户。2014年第三季度至2016年第二季度,罗必松(2016年去世)共领取低保金4302元。2018年10月,罗兴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仪陇县回春镇罗家沟村村委会主任罗明忠、副主任罗文编造虚假合同套取资金的问题。

2016年2月,罗明忠、罗文2人以维修村活动室的名义套取村上资金3.4336万元,同先前领取的村上其他资金打捆使用。此外,罗明忠、罗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罗明忠、罗文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仪陇县先锋镇富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胡宗太、村委会主任陈家勋、村监委会主任姜兰珍冒领低保金的问题。

2009年10月至2017年6月,该村以群众权某名义冒领低保金7968元,其中6528元由胡宗太冒领并用于个人开支;剩余1440元由姜兰珍领取用于村集体欠其租车费用。2018年8月,胡宗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村支书职务;陈家勋、姜兰珍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仪陇县大罗乡清溪桥村党支部书记高波、村委会主任王能禄、村副主任唐正权截留“一卡统”资金的问题。

2016年6月,3人商议截留2016、2017年该村96亩地力补贴资金共计13000元用于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该资金通过打卡直发到个别社干部、部分党员和群众“一卡统”卡内,资金到账后由村干部收回交时任村代副主任唐正权处,再由唐正权交到乡农业服务中心该村账户。2018年10月,高波、唐正权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能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1年半。



5.仪陇县回春镇敬老院院长文明骗领民政救济资金的问题。

2014年文明以其妻陈某名义骗领民政救济资金1800元用于家庭开支。此外,文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1月,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仪陇县檬垭乡卫生院执业医师李仁东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李仁东2015年8月被录用为特岗医生后,在明显不符合低保待遇条件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其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也没有主动退出低保,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2015年至2017年,李仁东违规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1800元,2016年第三季度至2018年第二季度违规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80元。2018年9月,李仁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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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丨廉洁仪陇

图文编辑│文雪梅

责任编辑│谷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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