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老房子将会被回收,阆中人快看看你家是否符合!
老橡树1 发表于:2020-4-21 11:45:2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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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住房闲置问题日益严重。作为一个外出务工大市的阆中来说,更是如此。在很多偏远的农村,大量的农村住房都已经闲置荒废了下来,不少甚至因为日常缺乏维护,都已经开始坍塌。

和城市的商品房不同,除了场镇和郊区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阆中农村大部分的房屋基本没有出租的价值,转卖也很难找到接收人。所以很多从农村出来的网友都有这样的担心:没人住没人管的老屋,将来会面临怎样的命运呢?



今天,小编就结合一些网络收集到的资料,尝试来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

哪些房屋可能被收回

在农村修过房子的都知道,如果想要建房,先得申请宅基地,在申请到宅基地后,才可以修建房屋。

那么,如果农村户口迁出后,家里的自建房还是自己的吗?



有法律专家表示,农村住房本质上就是自己的财产,农村户口迁出后家里的自建房还是自己的:自己仍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户口迁出并不影响。

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是两码事,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通常,长期空置的农村住房主要有两种类型:

(1)农村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屋

以前,农村都会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孩子长大成家后,就会与父母进行分家,独立出来,最后,只剩下年迈的父母相依为命,他们住在老房子里等到百年之后,房子就会被闲置下来,历经风雨的沧桑,最后变成非常颓废的残垣断壁。

这种情况,记住关键词:“地随房走”。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是合法继承人,那么你就可以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农村老宅,老宅所占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给予确权。当然要取得土地权利,那么前提是你的户口应该是本村户口。



(2)农村转城镇户口并在城市居住后闲置的房屋

有的农村家庭出身的,然后在外地上学工作后定居的,就把原来的农村户口迁出来了,慢慢有了能力之后,把老家的父母也接到了城里去住,然后,农村的老房子就被空置下来,成了无人打理的空屋。

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原房屋所有权人。

通俗来讲,就是说房屋已经拆了的,将会面临被收回。若是房屋没有拆除,你还可以保有它的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当事人因此而享有的土地权利是基于房屋所有权的,并不是无期限的,如果房屋灭失,他们对土地的权利也将不再存在。

房子还在就很难被收回



依照以上两种情形来看,如果你的房子还在,那么就很难被收走。

所以,如果留恋故土,以后还打算回农村老家盖房或者居住的老乡,那么尽量维护好自己的老宅,不要让其坍塌而丧失基本的居住功能。特别是有可能被征地和拆迁的农村,更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家业。

而对于那些已经在城市定居,决定不再回农村的老乡来说,老宅更多只是一种情结。毕竟,阆中大部分农村的自然条件都比较恶劣,单纯就房屋来说,已经没有太多的经济价值和居住价值。



当然,以上讲的仅仅是一种可能出现的状态。如今的农村已经变得越来越冷清,农村未来到底要走向何方还是一个未知数,所以也许再过若干年后,真正收回我们老屋的并不是集体,而是大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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