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违法经营 南充这些商家遭顶格处罚
唰唰冷呵映 发表于:2020-4-27 18:49:1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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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民生需求,维护市场秩序。1月2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已联合相关部门于近日连续发布了多个相关文件及通知,采取“两保一严”(即保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保涉及疫情商品交易价格稳定,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械、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有效举措,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

疫情期间 商家违法经营行为遭顶格处罚

1月26日夜,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南部县草市街的一家商店在销售高价口罩,涉嫌价格违法。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查明,该经营者所销售的“天虹牌”劳保用品防尘口罩(潜山县天虹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是从广东佛山伟辉口罩经营商处进购,进购数量为900只,进购价格为2.95元/只,并于1月24日开始销售,价格自5元/只调整到20元/只的价格销售,且临时涨价行为也均未明码标价。

销售期间,该经营者曾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新型病毒横行,口罩供不应求,希望大家定量购买,够用就好……”等字样宣传内容,同时对前来购买的消费者说:“口罩缺货,到处都在涨价”,进一步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连夜调查取证,已依法对该经营者哄抬物价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西充县一家孕婴店也出现了销售口罩的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1月27日,西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家孕婴店经营的口罩包装上无中文标识和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疫情期间,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最高上限处罚。

酒店违规举办婚宴 被列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录

1月25日,市市监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商务局立即印发了《关于暂停餐饮企业有关宴会活动的通告》,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已经订餐的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然而,西充县仍然有一家酒店在疫情期间违规举办婚宴。1月26日(农历正月初二),群众举报称,位于西充县仁和镇的某酒店在举办婚宴。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双凤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检查,经查明,该酒店当天举办婚宴属实,共计18桌酒席。婚礼仪式结束后,在当地党委书记张杰和双凤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的要求下,该酒店业主和新人家属主动劝散宾客,现场宾客积极配合即时离开了该酒店。

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双凤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已将《关于暂停餐饮企业有关宴会活动的通告》送达了该酒店。针对该酒店在疫情期间仍违规举办婚宴的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酒店作出了“暂扣食品经营许可证;责令停止营业;将该酒店列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录和异常经营名录,实施重点监督管理”的处理。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丝毫不能懈怠,各餐饮经营者和其他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违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将给予从重处罚。”西充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

据市市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积极响应省、市决策部署要求,1月22日,该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26日下午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并针对近期群众反映较多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和防护口罩等商品不正常涨价的问题,本着“宁可矫枉过正、不可枉而不矫”的原则,采取“两保一严”措施,全力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督查暗访方案》,兵分两路,于1月27日至28日前往各县(市、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暗访。

仅1月26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检查876人次,检查药店、诊所、医院等经营主体440余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1件并依法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开展行政约谈10次,检查疫情防护产品经营单位76家,发放《提醒告诫书》351份,调查处理8起,现场责令整改41起,立案调查2件。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切实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违反上述规定的投诉举报信息,对举报违规开展群体性聚餐、哄抬物价、或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迅速核查,依法处理。(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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