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涉案 蓬安县首例“村霸”涉恶案现开庭审理
冀苍鸾 发表于:2020-4-27 20:22: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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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四川新闻网南充5月27日讯(范勇林 记者 高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蓬安县公安局打掉的首个盘踞新园乡的“村霸”涉恶案件开庭审理了。5月27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某、李某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涉恶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据介绍,该案是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之一。2017年由蓬安县纪委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办理,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于2018年10月移送起诉。

被告人吴某质历任新园乡踏坡梁村4组队长、踏坡梁村村主任、村支部书记。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便以新园乡原踏破梁村4组队长身份向在该社土地上修建房屋的群众收取占地补偿费,用于群众交纳上交提留款等。



庭审现场

2009年,吴某质组织第一届踏坡梁村4组6名社员代表以“在踏坡梁村4组土地上修建房屋占了集体土地”为由,有组织地采取言语威胁、阻碍施工的方式滋扰、聚众造势向该组建房户施加压力,多次强行向建房户收取一定标准的建房占地补偿费共计35万余元。

2013年,新园乡踏坡梁村4组被划入新园乡天兴社区六组,吴某质不再担任踏坡梁村村支书,吴某质之子吴某任天兴社区副主任兼任六组组长。被告人吴某又组织第二届踏坡梁村4组(天兴社区六组)的5名社员代表以同样的理由及同样的方式多次强行向建房户收取占地补偿费17万余元。

被告人吴某质、吴某纠集多人,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在新园乡多次实施强行收取建房占地补偿费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使群众怨声载道,在新园乡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队。该恶势力团伙在蓬安县新园乡踏坡梁村4组(新园乡天兴社区6组)实施的犯罪事实高达20起。

据了解,2018年6月,吴某、陈某学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款已责令退还群众。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因案件复杂,被告人数众多,预计审理5天时间。(蓬安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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