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充“8.23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34名被告人获刑!
伊索谗言 发表于:2020-7-3 18:05:4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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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上午

仪陇县人民法院

阆中市看守所内的

科技防疫法庭

对张某、李某某等34名被告人

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又称“仪陇金城8.23案件”)

一审公开宣判

宣判现场


















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

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被告人李某某

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被告人林某某

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被告人王某

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

其他30名被告人

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等

依法被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至七年八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等

该案中还有七名被告人被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另案起诉,仪陇法院已分别进行审理,并定于次日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某等人在2016年至2018年间,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张某、李某某等7人为恶势力团伙纠集者、其余11名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17年底,被告人李某某建立了部分团伙成员参加的“道义”微信群,发布违法信息,企图提高自己影响力,壮大规模。






仪陇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组织中所起的作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前科情况及认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仪陇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向黑恶势力亮法治利剑,为创建“无黑、无恶、无乱”城区,维护仪陇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及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案情链接:

夜幕下,群男蒙面逞凶,外来职业刀手参与其中!南充这个黑恶集团很残暴

夜幕下,群男蒙面手持刀棒逞凶!四川南充“8.23”涉恶势力犯罪集团36名被告过堂受审



2020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仪陇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向黑恶势力亮法治利剑,为创建“无黑、无恶、无乱”城区,维护仪陇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及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疫情期间审理此类涉黑恶案件,如何保障防疫安全?

放心,我们有四川省阆中市看守所内的科技防疫法庭。

科技防疫法庭

科技防疫法庭建于阆中市看守所的非羁押区,法庭采用前部,中部,后部三层式结构。前部由法官席和分列左右的控辩双方席位构成;中部为被告席,前后均用玻璃隔开,确保诉讼参与人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后部则是旁听席位,三部分均有相互独立的进出通道,保障参诉人员安全。






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督导下,仪陇法院在阆中市看守所内的科技防疫法庭圆满完成对张某、李某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34名被告人的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第三年,大量涉黑恶案件进入法院审判环节,然而,新冠病毒疫情尚未结束,此时进行庭审,将面临人员众多,提押环节冗长等情况,给疫情防控带来了极大挑战。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尚未结束的形势,将全市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到新型审判法庭审理,有力保障了南充市扫黑除恶审判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仪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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