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子受贿贪污却未主动缴纳案款,法院强制执行了
醉于山水 发表于:2020-8-22 10:21:2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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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仪陇县人民法院

成功执结一起职务犯罪涉财产刑案件

执行到位标的138.24万元



2019年10月,李某军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仪陇县法院判处罚金50万元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88.2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军未主动缴纳相关案款,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李某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并多次到李某军服刑的监狱与其进行沟通,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李某军主动履行罚金50万元,并主动提供其财产线索。承办法官根据其财产线索对其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强制冻结、扣划,并对其名下住房进行了强制查封和拍卖。在拍卖过程中,一拍因无人竞拍而流拍,考虑到二拍会导致被执行财产价值受损从而影响案件执行,承办法官经多方查找,最终找到意向购买人程某和唐某,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程某和唐某决定以一拍流拍保留价45万元购买被执行房产。在房屋的交付过程中,承办法官再次主动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军家属,向其详细讲解目前的案件进展,并告知其家属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相关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家属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剩余部分的执行案款,随着案款的顺利到账,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为做好刑事裁判中涉财产刑的执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仪陇县人民法院一方面加大对涉案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找及处置力度,另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家属取得联系,争取取得被执行人家属的协助配合,力争将涉黑恶、涉职务犯罪等案件的财产刑执行到位,着力打击犯罪,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仪陇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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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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