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充:积极办理民营企业非法集资案获代表肯定
素色流年783 发表于:2020-9-28 14:42:3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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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群众为办案人员送来锦旗


  房地产企业非法集资,致使多名群众3000万元投资款有去无回。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一方面帮助企业盘活项目,替群众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对企业负责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该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破解了办案难题,维护了当事人权益,这样的结果大家都很满意。”四川西充县人大代表马静对县检察院办理这起案件的效果表示肯定。
  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
  冯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置业公司,是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2013年至2014年,公司在贵州投资开发一房地产项目,因资金短缺通过西充县某理财公司(另案处理)向群众高息借款3300万元。公司前期经营状况良好,按时归还了部分本息。2017年起,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投资人剩余的3000万元本金及利息。
  2017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对冯某及该置业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2018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西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群众的钱怎么办?企业的项目怎么办?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面临两大难题。此时涉案项目早已停工,成为烂尾楼。参与集资的群众人数众多,有的还属于低收入困难家庭,被害群众情绪激动,要求检察机关严惩冯某。此事也引起多名人大代表关注,他们多次到检察机关调研案件办理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充分发挥职能,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项目被盘活积极退赔
  承办检察官审阅全案案件材料发现,该置业公司虽然涉嫌非法集资,但所借款项均用于企业房产开发。该项目审批文件齐全,建设施工规范,后来房产销售大环境不佳,导致资金链断裂,项目存在盘活的较大可能性。
  办案人员向冯某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资产审计,并积极寻找投资方盘活项目,退赔群众损失,争取从宽处罚,得到冯某及其辩护人的积极回应。
  同时,办案人员向群众宣传盘活项目挽回损失的方案,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检察机关及时对冯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为其进行资产处置提供便利条件。随后,办案人员多次前往项目所在地贵州,帮助公司协调查封、扣押等资产处理相关事宜。2019年上半年,经冯某及其律师积极努力,公司与收购方达成了股份转让协议。某集团出资收购冯某的公司股份,化解公司遗留债务,并注入资金继续完成项目施工。
  2019年12月底,冯某及其置业公司收到公司股份转让款后全额清退了群众的3000万元集资款。2020年5月20日,在部分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检察机关将先期兑付款发放到群众手中。
  公开听证依法从宽
  群众损失挽回了,冯某涉案情况该如何认定?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冯某及其置业公司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其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合法经营活动,案发后已退清全部所吸收资金,且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宽处罚。鉴于冯某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人数多,检察机关决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7月9日,西充县检察院就冯某及置业公司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受害人代表旁听。
  办案人员全面介绍了本案的基本事实、证据、冯某的认罪认罚表现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冯某当场表示认罪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多名人大代表在内的听证员及公安机关承办人、受害人代表在听取相关情况后一致认为,该案虽涉案金额大,但冯某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挽回群众损失,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对冯某及其置业公司从宽处罚,有利于鼓励类似案件当事人积极退赔群众损失,有利于企业发展,一致同意对其作不起诉决定。
  近日,西充县检察院依法对冯某及置业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其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告诫冯某要以案为戒,依法合规经营,更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本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群众利益最大保护、企业经营最优发展、当事人最轻处理、社会资源最佳配置的多方共赢。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为案件顺利处理创造了积极条件,今后我们将继续用足用好这一制度。”南充市市人大代表、西充县检察院检察长唐恒博在总结该案时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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