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术数古籍专卖疤 发表于:2020-9-30 08:56:1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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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9月28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宗海应邀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元勤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樊莉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及张敏同志任职的议案、仪陇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黄浩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仪陇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对康蕊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对马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上,郭宗海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樊莉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及张敏同志任职的议案,并作情况说明;王霆宣读了仪陇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黄浩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作情况说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分别宣读了仪陇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对康蕊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对马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作情况说明。



会议决定:免去李虹波同志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刘勇同志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陈建军同志仪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吴俊青同志仪陇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殷胡平同志仪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李章同志仪陇县人民法院永乐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覃燕同志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樊莉君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段恒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敏同志为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黄浩礼同志为仪陇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康蕊川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玲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马君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刘歆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鲜冰英同志为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上,任命人员分别作了供职发言和宪法宣誓。郑元勤分别为樊莉君、段恒等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政府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本级政府决算;听取审查并通过了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政府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对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

县领导樊莉君、王霆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观军、吴开洪、许尔富出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政府办等27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县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班子成员,县财政局、审计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5名乡镇人大主席,5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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