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
。对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对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网站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1189次查看 0评论
1170次查看 0评论
1164次查看 0评论
1163次查看 0评论
1161次查看 0评论
四川阆中:滕王阁
顺庆区芦溪小学视频《大眼睛》2.1班
酒精代谢因人而异 南充:头天喝酒隔夜驾车 男子被查出酒驾受罚 ...
四川纹身 南充纹身 营山纹身 蓬安纹身 满背纹身 哪吒闹海
古韵穿梭之旅-阆中古城印象
像哪咤一样上天入海
《打铁花》阆中古城欢度元宵佳节
Amazing!美国有一位360岁老人还在领社保
Archiver小黑屋联系我们免责声明 南充同城网 蜀ICP备18038374号
服务热线:19982827679 服务时间:9:00-21:00 广告合作客服QQ:496408460
© 2018-2019 IS0817.Powered by 南充同城网!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