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赌场、敲诈勒索……阆中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首犯一审获刑20年
慧眼识英雄1 发表于:2020-12-10 17:41:5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473
“被告人章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月10日上午,在四川南充阆中市看守所临时法庭内,由阆中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雅莉担任审判长,对南充市仪陇县章某等2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公开宣判现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章某在仪陇县复兴镇通过开设赌场敛财,并逐步吸纳社会闲杂人员或有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开设赌场、地下执法、高利放贷提供“帮助”,并聚敛了百余万元的经济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章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悉,为维护组织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并通过聚众斗殴等方式扩大其组织影响力、树立强势地位。在组织发展壮大过程中,甚至吸纳多名未成年人加入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犯罪事实12起、聚众斗殴犯罪事实1起、非法拘禁犯罪事实3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11起、故意伤害犯罪事实1起、敲诈勒索犯罪事实1起、违法事实21件。

本案经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以章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大量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犯罪组织应当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据悉,该组织成员中,年龄最小的才20岁。

旷心怡 余颖 阳雨来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彭疆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