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阆中南部城区房 可获财政补贴
戏做顿 发表于:2021-4-12 11:20:1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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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8)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 年初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住建领域2016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透露了一系列新的民生政策。会议提出,我省将实施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

目前,我市南部阆中两县(市)已对此有所尝试。

阆中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和结合居民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正式出台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吸引更多的外来优秀人才落户阆中,《实施意见》提出,对在阆中工作12个月及以上的南充市级以上劳模、优秀人才以及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特殊岗位人员,只要是在去年7月1日到2016年3月31日期间, 在阆中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优秀人才和劳模每人可享受3万元至5万元安家补助,特殊岗位人员每人可享受2万元安家补助。同时, 对阆中市内外群众在阆中购房,阆中市财政将发放补贴, 具体政策是: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在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老城区每平方米补贴50元,新城区(七里、江南、河溪)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对自愿到阆中城区安家落户的,享受在购房、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优惠政策。

南部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南部县推出一系列房产新政“组合拳”: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对普通购房人在县城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 按100元每平方米给予补贴; 对南充市级以上劳模、 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县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2万元至3万元发放安家补助;全货币安置还房户在南部县行政区域内自主新购商品住房的,按购房价的5%给予安置补偿。(记者 张维 实习生 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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