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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
2019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组通〔2019〕50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等9个市属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考调4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4: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时间),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南充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考调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者。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在公开考调单位人事(政工)科或办公室报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5)的各项内容。
6.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由考调单位在报名时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调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开考比例
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岗位调整
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考调单位或其主管理部门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考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2019年8月21日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
已报名的报考者,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调单位人事(政工)科或办公室领取。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对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附件2)。
3.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考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8月24日24:00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范围详见《南充市市属教育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附件3)。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考调单位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达到或超过5:1时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由考调单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考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考调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校、南充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南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的考生按《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体检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七、考察
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和考调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动或调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考调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考调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未能通过终审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考调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调动人员,取得调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上编等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南充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调动介绍信》,通知调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考调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结调动手续的以及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调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考调单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四)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笔试及考务咨询电话:0817-2810030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809232 2815039
面试考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考调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817-2819660(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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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及全部附件
请进入原网址查看下载
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4771.html
南部县2019年县城中小学
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为缓解县城中小学教师紧缺的局面,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考调部分优秀教师充实到县城中小学工作,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调的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本次公开考调的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教师(南隆教育督导责任区的教师除外)。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在县域内农村学校工作5年及以上;
(4)45周岁及以下(年龄周岁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5)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在近5年内必须从事过该岗位学科教学1年及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校长和县委组织部出文任命的领导干部;
(4)县域内工作未满5年的在编教师(公开招聘和外县调入教师以上编签订聘用合同的起聘时间为准,特岗教师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的时间为准);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
二
、考调的岗位及名额
此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考调教师90名(详见附件1《南部县2019年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每个报考者在本次考调中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调资格。
2.推荐人员。为保持全县教师队伍总体稳定和学科平衡,各农村学校应根据编制和学科超缺情况,统筹考虑推荐报名人数。凡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校领导班子集体根据考调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讨论决定是否推荐。对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方可报考。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南部县2019年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
4.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南部县2019年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学校签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申请书1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本次公开考调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6.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8月16日在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
、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3日内电话告知本人,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讲课(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试讲)。
3.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考调岗位参考人数与学科岗位考调名额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报名时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布。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
、考察
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和县城相关学校组织人员,对考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业绩表现、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因考察对象不符合考调条件取消资格、自动弃权等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
、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或电话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因在公示期间出现自动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考调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
、选岗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选聘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且责任自负,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
、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上编制等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
、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
、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 报考者需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
4.县城学校、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7-5521132 (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558819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38555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17-5530257(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监察室)
附件:
1.南部县2019年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2.南部县2019年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8月9日
公告原文及全部附件
请进入原网址查看下载
http://www.scnanbu.gov.cn/a/d/27506.html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县城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县城部分学校学科教师紧缺问题,确保秋季正常开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为营山中学等6所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61人。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县公办中小学年龄45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完全符合本《公告》相关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2017-2018学年度、2018-2019学年度所任教学科班平均分4个学期均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占前三分之二位,且有1个及以上学期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占前三分之一位。
(6)报考者须出具编制所在学校同意参加考调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者;
(6)尚处于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内的教师;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相应岗位的;
(8)县城直属学校教师;
(9)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
二、考调岗位和名额
具体考调学校、岗位和人数详见《营山县2019年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4)。
三、考调办法
(一)考调方式。本次考调采取闭卷笔试和学科教学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成绩考核得分。
(三)考调项目分值及办法
1.闭卷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2.教学成绩考核。
教师任课情况由学校提供证明,片区教育督导组核实签署意见,交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信息中心核实并计算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得分。
报考不同学段同一学科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得分按其任教学科成绩计算(如:高中语文教师报考初中语文的考核成绩以该教师任教的高中语文学科成绩为依据计算)。
教学成绩考核得分。报考者2017-2018学年度、2018-2019学年度教学成绩考核得分分值60分,每期15分。计算办法为:
报考者教学成绩考核得分=每期教学成绩考核占位得分之和;每期教学成绩考核占位得分=15x(报考者报考学科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的总班数+1-报考对应任教学科最高班平均分占位)/全县同年级同学科总班数。
凡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不对应的均不纳入报考者教学成绩进行考核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营山县人民政府网(www.yingshan.gov.cn/,下同)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类别学段、学科报名。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律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下载《2019年营山县公开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5),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相关内容,用A4纸双面打印1份,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报考信息表》和下列各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补审资料。
报名地点: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4.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2)近3学年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同意参加考调证明(附件1);
(4)《2019年营山县公开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5);
(5)任课情况证明(附件2,交教科体局信息中心);
(6)教学成绩报考资格和考核计分表(附件3);
(7)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5.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2019年营山县公开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开考比例
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
(三)岗位调整
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教科体局于2019年8月19日下午18:30前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16:0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要求。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8月22日下午18:30前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书面向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9年8月23日下午18:30前面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由县教科体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被考察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教学成绩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被考察人员,如教学成绩考核得分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办法确定被考察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被考察人员。县教科体局对被考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县教科体局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岗位、考试成绩、拟调学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选择考调学校
取得拟调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调学校(岗位)。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要求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取得拟调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参加选择拟调学校的,责任自负。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按规定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拟调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调动资格。拟调动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调条件取消调动资格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调动手续而出现的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本次考调到县城直属学校的教师均聘任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并执行专业技术12级岗位工资(绩效)待遇,保留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次考调到县城直属学校的教师工作满3个月后,若调入学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层级或高层级岗位空缺,本人又符合竞聘条件,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与本校其他同等条件人员一同参加竞聘,竞聘上岗的,按程序审批后执行新聘岗位工资(绩效)待遇;未竞聘上的,仍然执行专业技术12级岗位工资(绩效)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县城直属学校教师工作在县纪监部门的监督下,由县教科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公开考调县城直属学校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及弄虚作假的考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调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其他影响考调工作公正性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县教科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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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及全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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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宋涛
审核 | 周英
责任编辑 | 鹏飞
编辑 | 小飞(实习)
图文来源 | 南充人事考试中心、南部县人民政府、营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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