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空壳公司肆意虚开发票,涉及金额高达2800万
ffycxyw2274436 发表于:2021-5-16 15:37:1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621


阆中市位于四川盆地北缘,嘉陵江中游,介于北纬31°22′—31°51′、东径105°41′—106°24′之间,2018年全市总面积1878平方千米。全境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光照适宜,四季分明。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起发生在阆中市的税案。



2017年底,阆中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异常排查时,发现M商贸公司的注册?登记地与实际办公地址对不上,其在阆中市根本没有实际的经营地。



工作人员随即利用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电子档案系统、风险评估软件等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摸底。



经过详细地分析比对后,该公司有以下几点突出疑点:



1.在阆中市,大多数的钢材都从成都进货,而这家公司却异常的向成都销售大量钢材,向成都不少公司开出发票。


2.该公司在成立不久后就马上向外开出过不少发票,是真的生意这么好还是另有蹊跷?



3.该公司的进项、销项发票上的品名完全对不上,从上游公司取得的进项发票为线材,而向下游公司开出的却是?钢材的发票。



相关工作人员就以上几点疑点初步判断该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



为了让破案进度发展得更顺利,工作人员邀请了阆中市公安机关前来协助,组建成专案小组。



对M公司从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等环节层层突破。



耗费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专案人员不辞辛苦兵分多路,分别前往位于成都、昆明的M公司的上下游公司进行外调。

通过上门走访询问受票公司以核实其与M公司是否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最终确定M公司与这些上下游公司均无实物交易。


另一边的专案人员前往到银行去调取涉案公司及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账?等进行分析比对,从中发现了在M公司的负责人李某的操纵下,与上下游公司进行资金流转,再完美回流到M公司的户头上。



随即专案小组带着多方证据找到李某,李某在证据面前无从抵抗,便坦白自己的犯罪经过并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其通过中间人的介绍找到“客户”下游公司并向其大量虚开发票,涉及金额高达2800万元。



最终李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刑7年并处罚人民币20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虚开发票的处罚吧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大欧想说税收的意义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它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对于这起案件你有什么看法?一起评论区聊聊吧。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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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个孩子谥 发表于 2021-5-16 15:38:04 | 阅读全部
错别字连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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