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教育内卷:过度“鸡娃”违法!
阿阳937 发表于:2021-6-7 08:54:2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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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尹建莉父母学堂

“内卷”这个词,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当今社会一切皆可“卷”,尤其是孩子的教育。

有人周末补习,就有人每天都上补习班。

有人上两个兴趣班,就有人上三个四个。

有人则在学龄前就超前学习了小学的知识,就为了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孩子在各种补习班中消磨了意志和活力,大人也经受着钱包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不上吧,怕孩子落于人后,上吧,孩子不仅压力大,精神紧张,还失去了许多睡眠和锻炼的时间,身体健康也无法得到保障。

这样矛盾的心情,相信许多家长都有过。

但是,从2021年6月1日起,你就不用再纠结!因为从这天开始,学校占用休息日节假日补课,课外辅导机构教授学龄前儿童小学知识均属违法了!

这便是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国家发声反教育内卷!

除此之外,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还新增了许多内容,接下来,就跟我一起来看看还有哪些与您家孩子的教育和安全息息相关的内容吧。

提名第93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国际影片的《少年的你》已上映两年。



当初,太多人被它赤裸裸展露的校园暴力震惊。

冷血的欺凌者,可怜的被欺凌者,冷漠的看客,不作为的学校都让观众感到窒息。

现实生活中,校园霸凌事件也屡上新闻。

刺死霸凌者入狱八年的陈泗翰,原本是一个成绩优秀、老实本分的孩子,却因反抗霸凌者李小东的挑衅、殴打,失手杀死了他,自己也从一个前途本该无限光明的孩子变成一个杀人犯,锒铛入狱。

在陈泗翰入狱之后,新闻媒体对同校其他学生进行了采访,有同学向新京报回忆,“校霸”们经常随机打人,以此树立“权威”,陈泗翰只是被选中的一个。

那么,这样长时间明目张胆的暴力行为学校是真的不知道吗?



孩子在学校被殴打,被逼到靠“反杀”来自我保护,学校却给霸凌者开具“在校表现良好”的证明,并且在家长去学校时拒不出面,这不能不令人产生负面的猜测,也令人感到愤怒。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重新规定了学校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必须尽到的职责。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这条法律的实施,意味着学校不能再在校园欺凌事件中装聋作哑,不作为。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孩子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希望学校和教育机构都能遵守法律,尽职尽责地做到:监管、引导、制止、保护、不瞒报。

希望像陈泗翰这样的悲剧能够不再发生。



2020年8月22日,四川泸县一名15岁的女孩跳楼,父亲在楼下试图接住她,结果双双身亡。

事后,女孩的母亲接受采访时说,女孩患有抑郁症,还曾住院治疗,甚至还有过自残自伤的行为。

这样的报道在近几年的新闻中可以说屡见不鲜。

2019年4月17日,上海一名男孩因与母亲在车内发生口角,从卢浦大桥坠亡;

2020年5月6日,西安一名9岁女孩,因为无法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从15楼坠亡;

2020年9月17日,武汉一14岁男孩,因为在教室与同学打扑克被班主任请家长,母亲在走廊扇了男生两耳光,男生当即转身跳楼;

2021年5月9日,成都49中一名高二的男生,因为情感和心理原因,爬上实验楼5楼平台的栏杆,一跃而下……

《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9~2020)》显示,2020年中国青少年的抑郁检出率为24.6%,其中轻度抑郁17.2%,重度抑郁为7.4%。

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抑郁和重度抑郁比率也呈上升趋势。

小学阶段,抑郁检出率在一成左右,重度抑郁的检出率在1.9%~3.3%。

初中阶段,抑郁检出率在三成左右,重度抑郁的检出率在7.6%~8.6%。
高中阶段,抑郁检出率接近四成,重度抑郁的检出率在10.9%~12.5%。

每十个高中生里,就有一人已经到了抑郁重度!

连学生写给学校的调查问卷中都提到,希望学校能够多做一些“思想工作”。



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刻不容缓!

好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政府等方面完善了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发现、指导、干预责任。

家庭方面▼



学校方面▼

政府方面▼



尤其是家庭,作为孩子人生中第一重要的成长环境,父母或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温馨、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至关重要。



2020年7月份,一个ID名叫一只小胖的女幼教上了热搜。

原因是她在抖音上多次上传与孩子亲密接触的视频,并且配有"被小朋友偷亲,向你们未来女朋友道个歉""我想犯罪怎么办"等不良言论。



被网友质疑后,她还回复"女朋友在此,赶紧散了吧""我是他的女朋友啦""我可以等他十年"等令人非常不适的言论。

视频中小男孩的妈妈竟然不以为意。

虽然这名幼教最终被辞退,但这种行为和家长不重视的态度还是让人揪心。

老师作为学生眼中“权威”的代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猥亵、性侵实在令人防不胜防,孩子困于对老师的尊敬和对“被性侵”这件事的羞耻中,很难自救。

广西来宾一个47岁的小学老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对17名学生进行了猥亵。

宁波某学校39岁体育老师性侵13岁女学生。

四川南充阆中市东风中学教师吕某某,诱骗学生至宾馆迷晕后实施强奸,并拍下不雅视频威胁,导致该名学生患上性病,出现轻生倾向。

一条条新闻,触目惊心。

宁波体育老师性侵事件是2021年1月爆出,至今还没有判决结果;四川南充中学教师的事件也依旧在审理中。

广西来宾的小学老师只被判了7年半,7年半之后,曾经被他伤害过的孩子们最多也就是上高中的年纪。

回想2019年,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教师刘某林长期猥亵多名女生事件曝光之后,有人惊讶地发现,刘某林在2006年任贵州余庆县勤勇小学校长时,就因强奸罪被判刑7年。

出狱后刘某林持未被收缴的教师资格证到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应聘,居然依旧能够应聘成功,混入教师队伍,继续作恶。

当时就有人呼吁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者,进行从业限制。



从2021年6月1日起,舆论呼吁就变成现实的法条实施了。



此外,对于学校也有了不得瞒报,否则强制追责的硬性规定;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开展适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021年5月31日,就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的前一天,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事)例。

湖南一小学两名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强奸9名未成年女性,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17年,学校负责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依法追究刑责。

这起案例正是一起学校负责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件。

这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安全保护更加全面深入。

作为家长,熟悉法律,才能知道如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孩子。

愿我们的孩子都在爱和保护中健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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