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残暴了!蓬安抛尸杀人案细节曝光
六翼天使494 发表于:2021-6-11 22:25:2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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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份,47岁男子杨某在蓬安县城老广场结识了34岁男子姚某,因姚某无钱吃饭便借给了姚某200元钱。后因杨某听见姚某跟他人说“总有傻逼借钱给我用”的言语后,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便产生要教训姚某的想法。


2021年2月7日,杨某邀约姚某第二天上午与自己一同去蓬安县相如街道回龙沟社区3组孙家大湾山梁上耍,伺机教训姚某某。次日,二人先后到达大湾山梁,杨某质问姚某是否说过“总有傻逼借钱给我用”,因而发生纠纷,杨某在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先后多次猛击姚某的头部,将姚某打倒在地上后,继续使用石头猛击姚某头部直至姚某死亡。


2021年2月10日,杨某为逃避侦查再次返回作案现场,使用携带的美工刀将姚某尸体的头颅和阴茎割下后抛弃在现场周边的杂草丛中,并将姚某的尸体所穿衣服及裤子划破后脱下并丢弃,后又将姚某的钱包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丢弃在蓬安县帝景家园小区的公共厕所内。


经鉴定,姚某系头部遭受一定质量、一定面积的非金属钝性物体(如大石块)多次打击造成颅脑损伤死亡。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等。


杨某因纠纷而持石头连续多次击打被害人姚某头部致使其死亡,后为了逃避侦查又对被害人尸体进行分割丢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 中国检察网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转自蓬安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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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教育培训寐 发表于 2021-6-11 22:25:37 | 阅读全部
太恐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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