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将机动车交给醉酒者驾驶 构成犯罪!
123456835 发表于:2021-8-10 17:26:4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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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能不能够随便交给他人驾驶?

当然不能!

如果你明知他人醉酒还让开车,

会构成犯罪哦!





典型案例







情景模拟(剧照)

朋友聚会,吃了火锅吃烧烤,喝了一台又一台。到了分别时,刚拿驾照一周的朋友要开车,车主明知其饮酒还让朋友驾车。日前,顺庆区检察院办结一起危险驾驶案,车主因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11月16日晚,受朋友邀约,赵某驾驶汽车带着朋友胡某前往南充市顺庆区一火锅店就餐,席间赵某、胡某等人喝了啤酒。吃完火锅,在朋友的提议下,赵某、胡某等人又前往一家烧烤店,继续喝酒聊天。到了晚上11时许,大家准备回家时,刚拿了驾驶证一周的胡某想开车,便提出由他来驾驶赵某的车子,赵某点头答应。
胡某等一行三人驾车返家。期间,胡某追尾上一辆货车,致使两车受损、胡某车上的三人受伤。接到报案后,交警赶往现场。经鉴定,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0mg/100ml,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
经审理,2020年6月,胡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赵某明知他人饮酒,仍同意让他人驾驶车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顺庆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因其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过这件事情,我知道了,车子真的不能随便让别人开。”说起此事,赵某悔不当初。


检察官普法







顺庆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陈光耀

喝酒不开车,不仅是自己不开,也不能让饮酒的人开。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机动车所有人明知他人饮酒仍同意他人驾驶车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旦造成交通事故,还将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2020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驾驶人饮酒驾车的将导致保险人的三者险责任免除,也就是说,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交给饮酒人员驾驶,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相关赔偿责任由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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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 #汽车, #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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