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火眼金睛,假军人无处遁形,流窜犯李仕义82年阆中落网伏法记
知足常乐77 发表于:2021-8-30 03:02:2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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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公安部五局编《刑事侦察案例5》P36~P45页



保宁镇一角
1982年6月21日9时,四川南充地区阆中县保宁镇上的南街寄卖店来了一名年纪大约30岁左右的军人,他提着一个提包,用明显不是本地话的普通话向营业员孔凡玉要求将自己所有的一架135型照相机(指使用135规格胶卷的相机,并不是专指一个型号)出售。小孔依照惯例问“有证明吗(那个年代,买东西要凭票,卖东西要开具证明,否则就是投机倒把)?”



一款135相机(苏联泽尼特19型单反135相机)
军人露出一副为难的表情:“同志,我是内蒙部队出差的,由于不当心被小偷扒包,介绍信、通行证、路费都丢光了。这部相机价值150元,我想以60元的价格出售换点路费。”说着,又将别在腰间的手枪露了出来,“我啥都没得了,只有这个,如果证明还在,地方同志还要用小车送我回去哩(他穿的是上衣有4个口袋的65式干部服,如果验明正身,确实有资格坐地方的小汽车)。”



老照片,2名身穿65式军服的军人合影
此时周围已经围了不少围观的群众,都对这名军人的遭遇十分同情,认为“人民子弟兵遇上了困难”,纷纷劝孔凡玉收购相机并支付现金,以解军人同志的燃眉之急。但是在场的城关供销社青工杨甫清逐渐起了疑窦:解放军同志出差过程中丢了钱和证明,按道理应该找当地人武部和公安局,只要报出原部队代号,由人武部打电话核实,只要不是什么保密部队,什么路费、通行证问题都不成问题了。再说了,他家里也有军人,因此他知道按照军人外出的保密规定,配枪是不能在大庭广众面前轻易亮出来的,而这个军人却生怕大家不知道他带了枪,这个举止极为反常。于是他决定试探一番,佯装对这台相机很喜欢的样子,拿在手里又是对光圈又是按快门,并表现出很想购买的意思。军人随即将杨甫清叫到一边,取出一张解放军某部的住宿介绍信对小杨说:“你年轻,好玩艺,如果你要的话只要40元,这张介绍信也暂放你这里,我回部队后就把40元寄还给你,相机就当送礼,我们交个朋友。”



老照片,解放军某部开具的军人出差住宿介绍信
杨甫清接过介绍信一看,一眼就看出了这张介绍信有问题,确实是部队的信纸书写的,但是落款的日期明显有涂改的痕迹,而且刚才军人明明声称介绍信、通行证全部丢光,此时他又从哪里变出来的介绍信?
这军人一定是冒牌的!
为了不让他跑掉,杨甫清一面热情地和“军人”继续攀谈,表示愿意帮助他解决路费问题,叫“军人”站在原地稍等,一面托熟人监视,一面一路往保宁镇派出所狂奔——
……



老照片,一个派出所全体民警合影



老照片,停在某派出所门前的警用摩托车
保宁镇派出所在接到杨甫清的报案后,所长刘天清一面将情况上报给阆中县公安局,一面让民警郭强跟着杨甫清去现场看看情况,争取将人先带回来控制。
当杨甫清和郭强刚走出派出所门口,就看见“军人”在百米开外的街上向派出所方向走来,杨甫清向身穿着72式警服的郭强使了个眼色,立即带着他迎了上去,“解放军同志,这是派出所的郭同志,你的路费问题满可以解决了,有困难找民警嘛。”说着,偷偷在身边的砖堆里捡了块板砖在手里并藏在身后以防万一。
郭强这时迎上去对“军人”说:“解放军和人民警察是一家,我们是自己人,你有啥困难我们商量着解决。”
随即郭强和杨甫清将“军人”领进了保宁镇派出所,刚进门,正好在保宁镇派出所检查工作的阆中县公安局刑警队长刘某就示意“军人”先把枪解下来由民警暂时保管,“军人”就瞪大眼睛露出凶相大声嚷嚷起来:“你们派出所要干什么?竟敢下我的枪?我是国防工办的,是来川执行特殊任务的,随身带绝密图纸等东西,任何人不能看,你们要做啥!”
说着“军人”将腰间的那支54式手枪拔出,推弹上膛。刘队长立即笑着脸打圆场:“哪里哪里,请坐请坐,别误会。”说着,他以刑警队长之尊亲自给“军人”沏了一杯茶,客客气气地请“军人”就座。“公安机关和部队是兄弟单位,你现在证明丢了,为了安全,手枪可以寄放在我局,我们给你出具收条,等你们部队出具证明,枪你拿走。”



54式手枪、弹夹和子弹
“不行!你们收我手枪是万万不能的,枪在我人在,无枪我人亡!”说着,“军人”下意识地又握紧了手中的手枪。
为了稳住对方,退伍军人出身的刘队长用标准的上级问下级的方式问这名“军人”是哪个部队的?距离这里的路程有多远?到这里走了几天?要返回部队需要多少钱?还有别的什么困难?对方居然从容不迫地一一回答。
就在刘队长问话的时候,从门外走进了2个便装的年轻人,刘队长用余光瞄了一眼,认出他们是阆中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刑警,是他的手下。随即刘队长掏出香烟,递了一根给“军人”,然后掏出火柴点燃做点烟状,“军人”的手离开腰间去接火的一瞬间,2名便装刑警从左右两个方向一拥而上将“军人”的左右手抓住,刘队长瞬间夺下了“军人”腰间的54式手枪。
“举起手来!”
“军人”束手就擒后,刘队长打开他随身携带的提包进行检查,里面的东西还真不少:7.62毫米手枪子弹24发(手枪弹夹内还有8发子弹),伪造的昆明市公安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工办、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信箱、江西省南昌市第二轻工局的公章各1枚,印泥1盒;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干部张明志的住宿介绍信2张,铅印空白介绍信2张,所谓的“绝密文件”若干份,内蒙军区编印《打坦克训练班参考资料》、北京军区编印《54式、59式手枪射击教材》等军内资料各1本以及“张明志”的个人证件照若干张、1982年的《旅客列车时刻表》和无头无尾的供货协议各1分,陕西省和四川省的地方粮票和布票若干。



陕西地方粮票



四川地方粮票
面对这堆了一桌子的赃物,双手已经被反铐的“张明志”脸部的肌肉极度扭曲,“看你们搜出了这些东西又能把我怎么样?!”
鉴于案情重大,“张明志”随后被押送到四川省公安厅南充地区公安处收押审查,通过初步询问,“张明志”自称时年32岁,乃高干子弟,其父已离休,住在哈尔滨的疗养院;妻子周娟系武汉军区医院军医,在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中牺牲,其本人毕业于哈军工,现在国防工办工作,代号0XXX,此次外出系执行特殊任务。其余一概以涉密为由拒绝交代。



老照片,2名在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时期的女军医在坦克上的留影
在随后的几天里,“张明志”犹如戏精上身,翻供如同翻书一般,光自己的名字就先后交代出了8个,爹妈和老婆的名字也换了8趟!家庭住址交代出了4个!只把预审员们听得云里雾里,跟听书一般。最后,“张明志”咬定自己名叫刘建安,生父唐光礼、生母蒋夫珍,原籍松藩县郊区青云公社石河桥大队,因为经常被生父打骂,10岁的时候离家出走,流浪至武汉码头遇到了养父刘子坤收留,收他为义子并教他读书认字,他为了报恩将名字改为“刘建安”。但是,这在预审员的眼里纯属胡编乱造,他们一个字都不会再信了!
Y的,你小子涮我们玩是吧!



老照片,召开案情分析会的干警
对此,南充地区公安处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对这个目前自称“刘建安”的家伙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会后一致得出如下结论:
1、罪犯操外省口音,始终回避交代真实姓名和住址,随身枪支来历不明,伪造公章等情况极大可能该罪犯是在逃劳改犯或正在被通缉的逃犯。
2、从起获的信件判断,该罪犯还有可能从事走私、贩私和诈骗等犯罪活动。
3、从该罪犯的谈吐看,该犯语言流畅、词汇丰富、言语逻辑性强并且还精通英语,能书写多种字体,可以看出该犯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
4、根据群众举报,该犯在阆中县还有一个叫“陈良志”的同伙,有群众目击过穿着白色警服的“陈良志”。
根据如上结论,四川省公安厅和南充地区公安处做出了如下部署:
1、在松潘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对案情通报上登记的历年被盗枪支的号码进行比对,以确定起获的这支54式手枪的枪源。
2、派出专门力量前往松潘、广汉、成都地区和雷马屏农场以及“刘建安”之前交代的地址,查找“刘建安”的真实姓名、住址和社会关系以及“陈良志”的下落。



雷马屏农场徽章



老照片,50年代雷马屏农场管教干部合影
3、四川省公安厅将“刘建安”的指纹、画像、体貌特征报请公安部并通报全国。要求在公安部历年来发出的通缉令中寻找可能的线索。
“陈良志”很快就冒头了——
6月24日16时10分,阆中县保宁镇派出所刘天清所长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自称解放军某部陈良志,“你是保宁镇派出所吗?你们捕获我们部队一个叫张明志的军人,请予释放,叫他立即返回部队……”
小样儿,还在演戏啊!
通过查询电话来路,查出这通电话是从遂宁打来的。南充地区公安处在省厅的指示下立即派人驱车赶赴遂宁,接到省厅指令的遂宁县公安局在公安处的同志抵达之前就已经查出电话是从本县磨溪公社邮电所打出来的,鉴于此地处在遂宁和潼南两县的交界处,随即汇合赶到的公安处同志马不停蹄地驱车前往潼南,于6月25日2时连夜赶到,在潼南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查遍了遂宁和潼南两县交界地区的各公社,终于在6月29日在遂宁县境内的富果公社将“陈良志”抓获。



一张80年代初派出所民警照片,照片取自冯营派出所档案照
一过堂,这个“陈良志”显然没有“刘建安”那么戏精附体,三两下就全撂了。
原来,“陈良志”真名叫全贵秋,时年26岁,家住遂宁县富果公社2大队。这四年来常住在女社员蒋夫珍家(就是“刘建安”口中的“生母”),多数时间在松潘境内从事解木板的工作,后想改换行当,自购了1台135相机准备走街串巷帮人拍照。



老照片,走村串巷的摄影师
1984年2月,全贵秋在蒋夫珍家和“刘建安”结识,“刘建安”自称从“国防工办”回“母亲”蒋夫珍家休假一年。“刘建安”在摸清了全贵秋的底细后对其进行拉拢,对他说:给人照相必须要有公安局的证明才行,不过这个证明可以“自己做”。随即由全贵秋提供木料,“刘建安”找工具和刻字,私刻了昆明市公安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工办、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信箱、江西省南昌市第二轻工局的公章各1枚,经松潘县公安局查证确有其事并提取了刻章工具,4枚假冒公章的来头就此梳理清楚。同时证实135相机确实系全贵秋所有,被“刘建安”骗取。



老照片,刻章
接着,派出去外调的各支小组也陆续传回来了好消息:
雷马屏劳改农场服役的蒋华国证实:他和“刘建安”于1981年8月在成都市公安局收容站相识。“刘建安”自称是孤儿,无处安身,蒋华国出于怜悯将姐姐蒋夫珍的住址让“刘建安”去投靠,并通过辨认照片,确定警方向他出示的照片就是“刘建安”。
松潘县镇江关区(今镇江关镇)区长回忆,他在当镇江关区公安特派员的时候,松潘县公安局曾给他配发了1支54式手枪,他升任区长调离公安系统时并没有交出。“刘建安”自称是他旁支亲戚蒋夫珍的“二娃”,现在国防工办工作,并向他出示了证件(当然是伪造的)并与之认亲。不久“刘建安”就以打猎为名将他的54式手枪借走,然后一去不回。他报了案,但至今未能将枪寻回。经松潘县公安局比对了枪号,结果证明从“刘建安”身上缴获的那把54式手枪就是镇江关区区长丢失的那支54式手枪。
广汉盐业批发部的张大金面对警方的调查询问,一来二去遮掩不过,承认提供给“刘建安”军服、帽徽、领章、介绍信、子弹等物品(随后他被警方拘留审查)。
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刘建安”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他到底是谁?
从6月25日开始,南充地区公安处的专案组成员就一直在查阅全国范围发至四川的逃犯通缉和通报,通过大量的比对,于7月5日在公安部1982年第35号通缉令上发现湖南省黔阳县安江纺织印染厂杀人越狱逃犯李仕义的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体貌特征都和“刘建安”极为相似。为此,四川省公安厅上报公安部批准,致函湖南省公安厅请求协助比对,在收到四川省公安厅方面寄来的“刘建安”的照片、指纹后,湖南省公安厅经过比对证实“刘建安”就是他们要追捕的逃犯李仕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湖南省公安厅立即派人前往四川进行核实,经在看守所的秘密辨认,正式确认“刘建安”就是李仕义。



老照片,缉查通报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的同志介绍,时年30岁的李仕义原名叫王丹,原籍湖南省株洲市塘市公社板塘大队。生父是长沙大兴织布厂工人王吉生,因为王吉生的妻弟——安江印染厂工人李仁旺无子,就于1956年将年幼的王丹“过继”给李仁旺为子,改名李仕义。1968年李仕义高中毕业,1969年被下放到黔阳郭坪公社劳动。但在1970年就顶替养父进入安江印染厂当工人离开了农村。因为他文化水平较高,厂方决定栽培他,于1972年送他去湖南师范学院黔阳分院就读2年,毕业后被厂里重新分配在安江印染厂子弟中学当教员。1980年,李仕义以辅导学习为名和女生李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导致李某怀孕,要求李某堕胎被拒绝,遂起杀念。1980年12月17日李仕义用毒胶囊冒充蜂乳胶囊哄骗李某服下,将李某毒杀。1981年1月3日黔阳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经检察院批准将李仕义逮捕,但李仕义于2月25日越狱逃跑。
广西自治区公安厅也传来消息,桂林市公安局曾经在1981年4月13日收审了一个叫“张明”的流窜犯,当时他伙同抢劫犯周兰祥携带匕首、剪钳等工具窜到桂林市伺机作案,但没来得及作案就被桂林市公安局刑警队抓捕。1981年5月30日晚“张明”伙同11名收审人员打通收容所的墙壁后逃跑,经比对留下来的留档照发现,“张明”也是李仕义。
为了麻痹李仕义,南充市公安局仅以骗取枪支、伪造公章的罪名将“刘建安”也就是李仕义刑事拘留。李仕义被刑拘后,以为警方未能掌握他的真实身份,在得知他的罪名后竟然喜形于色,暗自庆幸,忙不迭地表示“认罪伏法,听候处理”。
7月31日,专案组正式提审当时还自称“刘建安”的李仕义,戏演得差不多了,该收场了。
问:“‘刘建安’,你的问题交代完了吗?”
答:“交代完了,可算一干二净了,希望政府早日处理。”
问:“你真的是松潘人吗?”
答:“是的。”
问:“你的生母真的是蒋夫珍吗?”
答:“怎么不是。”
问:“除你交代的名字外,还有其他名字吗?”
答:“没有了。”
这时,预审员将李仕义在桂林收审时拍摄的标着“张明”的留档照出示给他看。“这又是谁?”
李仕义顿时变了脸色,面上血色全无,蜡黄如土,但是依然强作镇定,闭口不语。
问:“这是谁!”
答:“是——是我。”
问:“叫什么名字?”
答:“张明。”
问:“你的真实姓名到底叫啥?”
答:“我,我是被冤枉的!”
问(严厉呵斥):“正面回答!”
答:“李——李仕义。”
李仕义随后有气无力地交代了其杀害女学生李某后潜逃桂林,被桂林市公安局收容审查期间再度伙同收容人员逃跑后于1981年6月11日流窜回四川被成都市公安局收容审查期间与收容人员蒋国华交谈,得知蒋家情况,再度逃出收容所后前往松潘冒名顶替蒋夫珍早年走丢的次子,认蒋夫珍为母。期间骗取了镇江关区区长的手枪,伙同全贵秋私刻公章,骗取了军装等物后冒充“国防工委刘建安”在松潘、广汉等地流窜诈骗。直到在阆中县保宁镇被捕。
随后李仕义还交代,他还计划持枪伙同全贵秋抢夺阆中县商人颜发益家的黄金和白银(这个消息系张大金透露)然后潜回湖南报复把他送入公安局的安江印染厂保卫科,制造事件后计划潜逃境外。
至此,这个曾经宣称“警察能抓到的只是我的尸体”的“戏精”流窜犯李仕义,最终难逃法网(此人于1984年在湖南被枪决)。
1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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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势而为47 发表于 2021-8-30 03:03:04 | 阅读全部
感觉很牵强,那个年代的案子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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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敏 发表于 2021-8-30 03:03:51 | 阅读全部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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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ycxyw2274436 发表于 2021-8-30 03:04:26 | 阅读全部
保宁醋在四川有名,阆中中国四大古城之一,此地山清水秀人杰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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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一帆 发表于 2021-8-30 03:05:22 | 阅读全部
船长的文章,还有亲自绘图,内容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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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90 发表于 2021-8-30 03:05:46 | 阅读全部
湖南株洲市塘市公社板塘大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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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你大爷计j 发表于 2021-8-30 03:05:55 | 阅读全部
写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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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37 发表于 2021-8-30 03:06:33 | 阅读全部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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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敏 发表于 2021-8-30 03:06:50 | 阅读全部
本编是乱造的。
事发1982年,中间续事有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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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老师 发表于 2021-8-30 03:07:17 | 阅读全部
穿65式军装的当是有很是冒充的社会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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