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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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南充顺庆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刚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频、弋晓林、邓登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唐粼波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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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宋敏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许文英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林宏的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决定任命李波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王宁、刘云为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任命林宏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周子钧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覃为为区人民法院潆溪人民法庭副庭长,郝小艳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晓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兴家,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区政府办、交警一大队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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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顺庆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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