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公开招聘104人!入编机会!
阳光里的他 发表于:2022-1-26 07:34:5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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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营山县“嘉陵江英才工程”考核招聘104人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81名,企业23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前报名

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其中:教育事业单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

公告详情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人才,助力“三力”营山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将营山县“嘉陵江英才工程”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引进人才104名(其中:事业单位81名,企业23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营山县“嘉陵江英才工程”2022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需求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需求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高校专业名称如有调整,报考者需提供高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明。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年龄须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需求表》中营山县中医医院个别岗位年龄有另作要求的情况除外)。

(5)营山县县域外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及主管部门,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家、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营山县县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及分类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yk/,专业类别认证由营山县人才办、营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在2022年3月10日至3月11日工作时间内,网络报考者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会议室(地址: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山县“嘉陵江英才工程”2022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引才报名表》签字版1份(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4)聘用岗位有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工作经历证明、医师执业证、职称证等。

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或者发现其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教育事业单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考核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15.00-18.00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都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5个工作日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格结论在整个体检及复查工作结束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对象,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营山县人才办)牵头,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程序对公示无异议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为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通过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营山县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须自通知之日起半月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所选单位报到上班,非特殊正当缘由未经同意的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及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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