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流窜数省、横行10多年、背负4条人命,并向继女伸出黑手的恶魔,但最终未能逃脱正义的审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0年10月15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有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三项罪名的姜建林执行死刑。
刑满释放 怙恶不悛
姜建林1970 年3月11日出生于高坪区走马乡王家庙村 4 组。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社会上流浪。 1990年8月18日, 20 岁的姜建林因犯抢劫罪被当时的南充县法院(现高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他在服刑期间竟长期冒用本组村民姜贵林的名字,直到几年后才被司法机关发现后纠正。后姜建林因获减刑于 1996年4月被提前释放。不久后,经人介绍他与本村一个年方21岁的漂亮孀妇石上清结为夫妇。石氏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女儿潘月来到了他家。长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浪荡子从此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按说他应该珍惜这份幸福,然而, 6 年的监狱生涯未能让他洗心革面,重获自由后的姜建林又疯狂地频频挑战法律的威严。
1996 年刑满释放后,姜建林长期混迹在南充市区。 1998年1月6日晚上7时许,姜建林与王二娃在顺庆区解放街5号刘安金的茶馆看录像。此时,王二娃的前女友、南泰丝厂前缫车间工人黎大明与南充市同心塑料厂职工罗小华一同来找到王二娃,黎大明向王二娃讨还先前借给他的 300 元钱。面对昔日女友的讨债,王二娃竟说“我不争你的钱”。黎大明见王二娃如此态度,怒火陡生,随即与他发生争吵。王二娃又改口说自己没有带钱,他借口出去借钱还黎大明,趁机离开刘安金的茶馆。一会儿,王二娃又返回这家茶馆,将自己身上原有的300元钱给了黎大明。此时,罗小华上前骂了王二娃一句:“你个烂贼,要注意!”二人随即争吵起来,并发生抓扯。黎大明见二人争吵激烈,于是赶忙上前劝阻。劝开后,罗小华用手推了王二娃一掌,随后就和黎大明离开了。
王二娃因被罗小华推了一掌,心里很不舒服,又见昔日女友与罗小华在一起,一股无名火顿时涌向心头。他和姜建林商量要“弄”罗小华。随即,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追撵上去。见到同伴的疯狂举动后,姜建林不但不加阻止,反拔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冲了上去。
黎大明看到王二娃和姜建林手持尖刀冲上来,赶忙叫罗小华快逃。当罗小华跑到市卫生进修学校门口时,被姜建林抢先追上。他二话不说,就持刀乱捅罗小华。紧接着王二娃也追了上来,在罗小华身上乱刺。二人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黎大明赶上来,见到倒在血泊中的罗小华,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群众将罗小华送往石油职工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当晚11时30分罗小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死者身上共有21处刀伤,左、右肺切割伤,空肠穿孔,气血胸,腹部积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命案发生后,顺庆区西城刑警队迅速进行现场勘查并布控,协查追捕王、姜二案犯。1998年3月25日,逃往云南的王二娃被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抓获,后移送南充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潜逃广东 杀人越货
背负命案的姜建林,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潜逃至广东省惠东县平山镇。起初他还老老实实在建筑工地等地方打工,后来见风声缓了,过惯了刀尖上舔血生活的他,又蠢蠢欲动,酝酿起了抢劫大案。
2002 年 3 月 11 日,姜建林伙同蒋上礼(已被执行死刑)、明月、张勇(二人均获无期徒刑)、刘志奇(化名王峰,案发后在逃)等人,密谋以租车为名抢劫汽车,并确定了路线,联系了买主。五人事前还商量好,作案后不能留下活口。
同日晚上 10 时许,五人窜至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工业区路口。这时,叶润通刚好开着一辆粤 SD 5985松花江小型面包车等待客人。姜建林看见叶润通开的面包车较新,心想,如果抢劫这辆车,应该能够获得一笔不菲的卖价。姜建林便对叶润通慌称他们要到塘厦镇石潭布村,让叶送他们过去。一向在夜间载客的叶润通随即让这伙贼人上了车。
当车行至石潭布村与清溪镇交界处时,姜建林等人见周围车辆和行人稀少,准备在此实施抢劫。姜建林谎称自己要小便,让叶润通停车。叶老实地将车停下来。此时,姜建林扑上去卡住叶润通的脖子,蒋上礼拖住叶的脚,几个人很快将叶制服。由于周围行人和车辆较少,叶润通的呼救声换来的竟是姜建林等人的毒打。姜等人将叶润通捆绑在面包车的后座上,姜建林和蒋上礼分别坐在叶润通的左右两侧。姜建林让明月开着面包车继续前行。当车行至塘厦镇东深河东湖山庄河段东岸的时候,姜等人将叶润通抬下车。被捆绑和殴打过的叶润通此时一息尚存。为了杀人灭口,蒋上礼和刘志奇随即掏出水果刀朝叶润通的颈部捅去,随后又将叶扔进了东深河里。
之后,明月开着抢来的面包车,载着姜蒋张刘四人到了惠东县平山镇,将面包车以 6500 元卖给了事先联系好的买主。当晚几人一同分了赃款。
事后,经鉴定,姜建林等人抢劫被害人叶润通驾驶的面包车价值人民币 35725 元。而叶的尸体于 3 月 15 日被一名清理河道的工人熊庆武发现,随即报案。
伤人性命,然后轻易获得赃款,让姜建林一伙人尝到了轻松“赚钱”的甜头。为了获得更多的钱,双手沾满鲜血的姜建林一伙以同样的方式展开了另一起抢劫杀人案。
第二次抢劫杀人案发生在 3 月 29 日晚上 9 时许,姜建林与蒋上礼、明月、刘志奇窜至东莞市医院第一门诊部门口,以租车到黄江镇为名骗得了司机刘怀军的信任,坐上了他的车。当汽车行至黄江镇裕元酒店侧路段时,姜建林、蒋上礼、刘志奇等人将刘怀军制服并拖至车子后排,继续对其进行伤害。在姜建林用刀捅刘怀军的时候,遭到了明月的阻止。然而,杀人成瘾的姜建林竟将明月拉他的手砍伤。杀害刘怀军后,姜建林等人将其尸体抛在了樟木头镇樟洋河背“埋人岭”的草丛里。
将刘怀军的尸体处理以后,姜建林等人将车开到了惠东县平山镇,通过熟人辗转介绍,将车卖给了当地居民林志平,得到赃款一万元。 3 月 31 日 8 时许,叶惠纯在樟木头樟洋河背除草时,发现了刘怀军的尸体。经鉴定,被害人刘怀军所开的粤 SF 5467五菱牌轻型面包车价值 31561 元。
些微纷争 持刀杀人
姜建林等人因为 3 月 29 日晚上的抢劫案发了一笔小财后,就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以迎接下一次的行动。于是,这伙恶魔在惠东县平山镇人民路安顺旅馆住了下来。
姜建林虽杀人成性,但对在社会上一起摸爬滚打的所谓兄弟十分义气,只要“兄弟”有难,他会二话不说,两肋插刀相助。跟着姜建林一起混的有个小伙子人称“小三娃”,姜建林对他照顾十分周到。2002年 3 月 31 日晚上,姜建林听“小三娃”说,他的女友被同住在安顺旅馆的湖南籍“鸡头”张隆友调戏,虽然气愤不过,但因胆小怕事,也就不敢声张,只好在“姜大哥”面前诉苦。姜建林一听,这还了得,当即找来蒋上礼等人,商量找张隆友算账。
不一会儿,姜建林就带上自己的兄弟伙,在安顺旅馆找到了湖南人张隆友,把他狠狠地收拾了一顿。临走时,姜建林还警告对方说:“没有弄死你龟儿子,你就该谢天谢地了!”
姜建林和蒋上礼回到住处不久,就听说张隆友带着七八个人正气势汹汹地找他们打架来了。姜建林和蒋上礼忙起身往外跑。跑到一家卤菜馆外,二人冲进卤菜馆,分别抓起一把菜刀和一把宰排骨的砍刀冲了出来,准备和张隆友一伙人决一死战。对方一伙见这两人拼命的架式,掉头就跑。二人持刀狂追,在安顺旅店旁的一家发廊门前追上了张隆友,二人挥舞着利器向对方一阵乱砍。看到张隆友倒在血泊中无法动弹,二人方扔下凶器,逃离现场。 受害人头部及全身多处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据目击证人讲述,在姜建林等人挥刀砍杀的时候,周围有许多围观群众,但慑于二人的凶焰,竟无一人上前劝阻。
短短20天之内,在广东连续参与作案杀害三人,主犯姜建林感到不能再在广东呆下去了,遂辗转联系上在新疆吐鲁番打工的妻子石上清,潜逃至吐鲁番与其汇合。其时石上清在该市大河沿镇从事洗脚业,她和前夫所生的女儿姜月也在当地念书。 1996 年4月,姜建林出狱后与石上清结婚时,姜月只有两岁。婚后,姜建林的凶狠霸道暴露无遗,他说一听到继女潘月的名字就会想到石上清的前夫,他心里就不舒服,于是逼迫妻子将女儿改随他姓,叫姜月。虽然姜建林恶名昭著,又长期在外晃荡,但姜月自小就叫他爸爸,对他非常热爱和依恋,可是这个灭绝人性的恶狼竟然将黑手伸向了这朵稚嫩的花蕾。
匿名举报 东窗事发
2008 年姜建林一家租住在新疆吐鲁番市大河沿镇农行家属院一单元302号房间。姜建林靠自己用血腥手段积累的钱财,在当地开了一家洗脚房。平时,这家洗脚房几乎都是由石上清经营,姜建林化名罗江,在喀什打工。然而,石氏母女怎么也没有想到,和自己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姜建林竟是杀人恶魔,更没有想到,他的魔爪竟会伸向家人。
2008 年夏天,姜月已是 14岁的少女了,出落得苗条秀丽,在大河沿镇一家无名发廊学理发。姜建林不由得怦然心动,一直寻找着机会对继女下手。
终于,在 2008 年 6 月的一天晚上,姜建林从喀什打工回来,喝得醉醺醺的,乘石上清在洗脚房上班之际,回家冲了个凉,然后一丝不挂地偷偷溜进姜月的卧室。因为这间卧室的房门锁坏了,姜月晚上睡觉一直只能将门虚掩着。当时姜月穿着睡衣睡得正酣。姜建林爬上床去,二话不说,就扑到了她的身上。姜月被惊醒了,当她见了这噩梦般的一幕后,激烈地反抗起来,并对继父说:“你要这样,我就要给妈妈说。”姜建林恐吓她说:“要是你敢给她说,我就一脚踹死你!”姜月被吓坏了,乖乖地不敢动弹了。姜建林乘机残忍地蹂躏了她。10多分钟后,姜建林离开了姜月的房间。临走前,听见姜月哭着在骂他“你是一个大坏蛋”,姜建林怒不可遏,猛地在姜月泪水涟涟的脸上打了两拳,将她的眼睛打肿了。
事后,姜月眼中总是浮现出姜建林凶神恶煞的样子,害怕姜建林真的会一脚踹死她,于是,她独自一人悄悄地将泪水吞进肚子里,没有将此事告诉母亲。谁知这一来更加助长了恶狼的嚣张气焰。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乘石上清在洗脚房工作之机,姜建林再一次溜进了姜月的房中,用暴力和威胁的手段践踏了她。
正当姜建林在新疆逍遥法外、继续作恶之际,让他压根没有想到的是,法律的利剑已悄然向他当头劈下了。2008年8月11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接到匿名电话,举报一名叫姜建林的人,在东莞市杀了两个人,现住在吐鲁番市大河沿镇农行家属院三楼,并使用化名罗江。经东莞警方初步调查,姜建林于2002年3月在东莞涉嫌一起抢劫杀人案,2002年4月1日对其网上通缉。接到匿名举报后,2008年8月12日,东莞警方与吐鲁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取得联系,委托后者展开协查。当天,吐鲁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即组织人员,赶赴大河沿镇,在农行家属宿舍将化名罗江的姜建林抓获。带回刑侦大队后,狡猾的姜建林面对民警的审讯,自称叫张斌,1973年6月5日生,南充市高坪区走马乡王家庙村7组人。但警方查无此人,遂对其妻石上清进行询问,证实此人真名为姜建林。吐市警方将姜建林的照片上传给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经办案人员辨认,这人正是涉案嫌犯姜建林。8月12日,姜建林被吐鲁番警方刑拘。8月16日,吐市警方又在网上发现了姜建林1998年在南充犯下的一起故意伤人致死案,遂将姜建林移交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并案侦办。不久后,姜建林在广东犯下的三桩命案被一一查实。数月后,他强暴继女的罪行也暴露了。
2009 年 2 月份,姜月因为生病,在母亲陪同下到大河沿镇医院检查身体。在医院的检查结果上,石上清赫然发现女儿已经怀孕 8 个月。在母亲的再三询问下,姜月痛哭着向母亲讲述了姜建林对自己的罪恶行径。怒不可遏的石上清知道姜建林因涉嫌抢劫杀人被羁押在南充,便带着女儿,千里迢迢回到故乡南充,于2月19日向顺庆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反映了杀人恶魔姜建林强奸继女的罪行。2月27日凌晨1时,姜月在南充市第二中医院引产生下一死婴。经鉴定,姜建林正是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2010年2月15日,南充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姜建林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建林不服,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诉。四川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姜建林执行死刑的命令。2010年10月15日,姜建林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文中石上清姜月母女系化名)
附图说明:姜建林被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附:本人是从业20多年的资深法治记者,撰写了大量大案要案,曾在《知音》杂志发表案例10篇。请您在头条上关注我,我将不定期为您呈现原创精彩案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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