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女子按摩店过夜,半夜上厕所走错房间,遭侵犯醒来崩溃
天八部饶gc 发表于:2022-2-19 09:21:3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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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贪小便宜,吃大亏!但是,一个正在占便宜的人,又怎么会听呢?近日,四川宜宾就发生了一起,“贪便宜”的强奸案。

事发当天,四川宜宾的一名男子,罗先生,被一群好友约出来喝酒,饭局上,一群人推杯换盏,喝的不亦乐乎,随后,他们又去了KTV唱歌。许是玩的太久了,一群人觉得腰酸背痛,于是就相约去按摩店,洗脚按摩。



到了按摩店后,罗先生发现天色已晚,于是便直接提议,直接在这里休息一晚。对此,几位朋友也没有反对,毕竟他们身体里的酒精,已经开始发作,估计也回不了家了,然而,就在他们各自进入房间后,一群女子也来到了按摩店。

不过,这群女子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交集,只是同样喝醉了酒,来按摩店过夜,结果谁承想,其中一名卢女士,在出去上厕所后,就走错了房间,来到了罗先生这里。



此时,罗先生已经是半梦半醒的状态,卢女士的突然“闯入”,让罗先生立刻惊醒,紧接着,罗先生就眼睁睁的看着卢女士睡到了自己旁边。

面对突如其来的“便宜”,罗先生思考片刻,决定把她占了,于是,卢女士就在醉酒的情况下,与罗先生发生了关系。

醒来的卢女士发现自己“失身”了,立刻叫了起来。紧接着,店里的服务员也闻声赶来,就看到卢女士在质问对方,怎么跑到自己的房间,结果陆先生一脸淡定的表示,你好好看清楚,这是你房间吗?



话音刚落,卢女士心里咯噔一下,随后她环顾四周,果然不是自己的房间。但是,不管怎么说,自己都受到了侵犯,于是,她直接向罗先生提出了两万赔偿,不然就报警处理,然而,对于罗先生来说,这可是“占便宜”的事情,自己怎么可能付钱,于是,两人就吵了起来,结果,一边服务员看事态有些严重,直接报了警。

事后,罗先生被公诉机关,以强奸罪起诉,但是,在法庭上,罗先生一直在替自己辩解,对方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他可没有强迫对方!



话虽如此,但是,强奸罪的定义,不只是强迫,还有趁对方意识不清时,和她发生关系,比如女方喝醉酒,因此,罗先生的行为,确实构成强奸,不过,考虑到罗先生是初犯,再加上卢女士的行为有些鲁莽,法院最终判处了罗先生,三年有期徒刑。

贪小便宜,吃大亏!果然,古人诚不欺我。本案中,罗先生一位卢女士是送上来的“便宜”,殊不知,就是自己一时贪念,就给自己招来了三年牢狱之灾,所以说,即使某些人不信,小编还是要在这里提醒大家,有些“小便宜”,真的不能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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