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一算命先生当街被杀,还俗僧人凶手:谁叫他算得那么准
寒郁轩良 发表于:2022-6-7 07:55:0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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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上午9点,四川南充顺庆潆溪街道原本还是熙熙攘攘的模样,却在一声尖叫声之后,场面突然发生了混乱。只见到一名中年男子正拿着刀对着街上一个算命先生连刺数刀,在确保其没有任何呼吸之后,浑身血迹的他立马慌张逃离了现场。

虽然当时有群众及时反应拨打了120以及报警电话,但受害人由于失血过多再加上受伤严重,最终因抢救失败而失去了生命。凶手竟然在大街上行凶,这完全就是无视法律法规,警方对此立即出动调查。根据所有证据确定嫌疑人是当地刚从庙里还俗的彭某之后,立马对其进行逮捕。



当警方对其进行审问时,彭某直言不讳:“要怪就得怪他算得太准了。”为何一个刚还俗的僧人会与算命先生有如此大的矛盾,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真的是算命先生算到了什么吗?这一切还要从彭某出家做和尚之前说起。

彭某出生于南充市一个普通家庭,虽然家境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身为家中最小的儿子,因此便受尽了父母与哥哥的宠爱,渐渐养成了蛮横的性子。但也正是因为从小不谙世事,因此彭某也极为相信身边的人。

20多岁的彭某独自一人在外打工,因为被信任的朋友骗光了钱,一气之下他立马找到朋友将他毒打一番。随后又在工作时因为一次意外不小心弄伤了眼睛,自此留下残疾,因此上司便以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把他开除了。就这样又没了钱,又丢了工作的彭某便开始颓废了起来,甚至还回家啃起了父母的老本。



这时听说当地有个算命先生算得非常准,饱受现实煎熬的他便慕名找到了这个算命先生庞某。庞某一开始故作悬殊地掐指一算,并在口中默念一连串的字音,随后紧盯彭某说:“你命里有一个大劫难,现在才刚刚开始,只有到寺庙里出家才能躲避。”

彭某没有想到这个劫难才刚刚开始就让自己落魄成了这个样子,内心十分恐慌的他在回到家后不久,就辞别了父母到一所寺庙中当了和尚。确实,在当和尚期间彭某发现自己一直以来烦心的事不再萦绕在自己心头了,并且也没有再碰到其他烦心事了,当下对庞某十分敬佩。认为他就是传说中的大师。

很快就到了庞某当时所说的当和尚的期限,时间一到彭某便立刻还了俗。父母在得知出家多年的儿子终于回来了,都激动地不得了,也或许是因为心情舒畅,常年疾病缠身只能躺在床上的庞母,竟然能够下地走路了,这让彭某对算命先生庞某更加的信任。



因此,彭某便迫不及待地想要再次确认自己的那个劫难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过去,于是便拿着钱又找上了庞某。庆幸的是庞某还是坐在相同的位置上在给其他人算命,只不过现如今的人比起出家之前,简直是翻了几番不止。见到此场景,彭某不禁庆幸当时自己还好遇见了庞某,否则自己一定会遭遇更大的劫难。

然而,这次庞某对彭某说他人生只要多加注意,都不会出现什么太大问题。听完这句话之后,彭某不禁松了一口气,然而在听见庞某的转折之后,心又悬了起来。在回家的路上,彭某脑海中一直都萦绕着庞某对自己说的话“近期你会有血光之灾,一定要多加注意”。
按理来说这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可彭某却仿佛陷入了魔怔一般,整日整夜地想着这句话,甚至还用笔将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写。家里只有两个老人,哥哥又是在外面打工,他们都是自己的亲人,彭某不愿意看到任何一个亲人会有血光之灾,于是彭某便陷入了死胡同中,心态逐渐发生了变化。



也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彭某将这一切都归结于庞某身上,在他看来,只要把提出这件事的人解决掉之后,自己就能躲避这血光之灾,于是内心便生出了一个罪恶的想法。想着血光之灾还未发生,自己便提前准备好了尖刀赶往庞某算命的地方,这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次案件中,彭某因为一时陷入所谓的血光之灾的死胡同里无法走出来,便对庞某生出了杀心,并提前准备好了刀具进行刺杀,因此彭某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再者,彭某对着庞某连刺数刀,说明他对庞某的死亡抱有希望的态度,最终结果也确实是如他所料,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事杀人罪。



除此之外,在彭某此次的刺杀案件中,由于直接在大街上进行刺杀,这是公然没有将公序良俗放在眼里,也是公然违抗法律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治安,给社会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等待他必将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最终案发现场只留下一滩血迹,以及一本庞某用来算命的万年历,不禁有人感叹:既然算的这么准,怎么就没给自己算中彭某的血光之灾与自己有关。但不管怎样,悲剧已经造成,命运不是光靠算就能知道的,最终还是要靠自己去创造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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