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充市顺庆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30日南充市顺庆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充市顺庆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南充市顺庆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至2月9日召开,会期3天。
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南充市顺庆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南充市顺庆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南充市顺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其他事项。
南充市顺庆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