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南充实践——西充篇
南充同城 发表于:2023-7-22 02:08:0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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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坚持“333工作法”助推矛盾纠纷化解驶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西充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用活矛盾纠纷化解“333工作法”,勾勒出新时代美丽西充“枫”景。先后荣获“四川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南充市综治工作特等奖”,涌现一批“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四川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建好“三个阵地”,筑牢矛盾纠纷化解“基础桩”
法治阵地最优化配置。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统筹推动“两所一庭”的设立,联合基层各政法单位力量设立23个乡镇(街道)“微法驿站”,实现基层法治阵地全覆盖。南台司法所成功创建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多扶派出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并创建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综治中心全覆盖建设。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律师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平台,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化解等功能于一体的“一中心多平台”矛调阵地。完成1个县级综治中心、23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295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
调解组织多领域分布。探索建立以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打造“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充分发挥品牌人民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延伸靠法、依法化解纠纷服务半径,实现法治服务群众解纷“零距离”。现已建成乡级调委会23个、村(社区)调委会295个,企业调委会1个,物业、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高裕、“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何兰等为代表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7个。
用好“三种举措”,添装矛盾纠纷化解“助推器”
开展法治教育与法律宣传同向发力。从律师、法官、法学会专家等团体选取骨干力量组建法治讲师团,结合“固定课堂+流动教学”“集中普法+个别授课”等方式,举办有机法治讲堂、法治夜校、法治讲座200余期次,受众3万余人次,形成全县“边调解边普法、边调解边宣传”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综治赶场、乡村大舞台等活动100余场,受众5万余人次,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培训调解法规与调纠技能齐驱并进。通过民事审判旁听、调解现场观摩等形式,有针对性对基层干部、调解员、网格员等进行系统培训20余批次,受众1万余人次,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服务水平,提升基层调处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能力,保障调解程序的规范化,同时注重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调解能力的培养,积极调动其参与纠纷调解,提高调解工作姿态,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调解队伍。
深耕干警下沉与矛调智慧双轨运行。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庭审进万家”等活动,设立驻村“法治副主任”“一村一辅警”,组建“有机果果”法治服务队,以“家里事、邻里事、村里事”为切入点,深入村舍村组、田间地头,开展“上门调”,最大程度做好基层法治服务。同时,运行“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站点、“对话法官”小程序等,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大力推广在线调解,搭建起矛盾纠纷调处便民服务“连心桥”。
织好“三张网络”,绘就矛盾纠纷化解“同心圆”
一网统管,织密“排查网”。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将全县划分为438个网格,把法检公司等法治力量,下沉网格一线,带头不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同时运用“四川e治采”“网格e通”“随手调”等智慧手段,实时录入排查出的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全面掌握、精准掌控。
注重实效,织密“化解网”。建立“1名领导、1名人民调解员、1名律师、1个责任单位+1个方案”的“4+1”调解模式,运用“情感感召+法律托底”的调解方式,在因情施策的同时,坚守法律底线化解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9%,2018年以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纠纷总量从96%下降至77%。
多方协同,织密“联动网”。建立由公安、司法、信访及自治组织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健全周研判、双周联席、月会商会议制度,实现纠纷信息互通共治。组建回访工作专班,采取电话、上门回访等方式进行跟踪回访,防止调而不解、解而不和,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全流程闭环运行,群众满意度达100%。
典型案例

(一)张某与王某彩礼纠纷调解案例
2021年3月,张某(男)给付王某(女)彩礼6.6万元,另为其购买价值2万余元的“三金”,5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11月,王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王某返还所收彩礼及“三金”,双方就是否退还彩礼产生严重矛盾。该纠纷双方家人多次协商调解未果,张某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2023年3月,通过县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村(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张某了解到’其退还彩礼纠纷可向当地司法所寻求调解帮助,于是张某立即到南台司法所申请调解。南台司法所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找到王某和当初的媒人问明相关情况,经核查,双方长期聚少离多,感情淡薄,矛盾的激化点在于双方协商不友好,态度强硬不解决问题,且张某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2023年3月7日,南台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县婚姻家庭调委会专家、律师等到所调解。首先向双方关于返还彩礼作出法律解释,然后从平衡双方利益出发,希望双方站在对方角度着想,各退一步,好聚好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王某同意退还张某彩礼及“三金”8万元,张某也同意放弃其他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执,一场持续半年多的彩礼纠纷得以平息。
(二)赵先某、赵明某等20余人与唐成某劳务费纠纷调解案例
2022年,赵先某、赵明某等20余人参与修建西充县太平镇乐河寺村新农村聚集点,应收取劳务费9万余元,劳务公司负责人唐成某支付1.8万元后未再支付剩余劳务费,赵先某、赵明某等20余人多次讨要未果。期间,当地村干部进行了多次调解未果。2023年1月21日(除夕)赵先某、赵明某等20余人以村社干部未妥善解决为由向太平派出所报案。太平派出所认为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遂于当天与太平法庭法官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派出所调解,从法律的角度阐明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劳务公司负责人唐成某当场支付赵先某、赵明某等20余人剩余劳务费7.2万元,此纠纷圆满解决,赵先某、赵明某等20余人过了一个欢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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