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市监局查处一起房地产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刘冠华 发表于:2020-3-21 12:01:3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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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0日,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柏垭监管所在阆中市柏垭镇检查时,发现在G75兰海高速柏垭到阆中左侧717公里加200米处有一开发商户外广告牌,广告宣称锦绣城楼盘是“超大赠送、超低密度、超宽楼距”。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开发商在散发给消费者的传单中称该楼盘“飘窗”、“结构板”的面积是全赠送,“阳台”、“院馆”是半赠送。



而在进一步调查中,当事人提供的该楼盘规划设计图显示,该楼盘建筑密度已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最高临界值,楼间距也仅略超过规定的最低要求。根据建设部第326号公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该楼盘的各户型的“飘窗”、“结构板”的面积本不应计入产权面积,“阳台”、“院馆”的面积也应该按一半面积计算产权面积。故当事人实际上并没有向消费者赠送面积,其宣称的“超大赠送”、“超低密度”、“超宽楼距”均不成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构成了“发布包含虚假内容的广告”的违法事实。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罚款处罚。

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消费者投诉举报方式如下:工商类问题投诉请拨打12315,食品药品类问题请拨打12331,产品质量问题请拨打12365;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817-6230315;除上述联系方式外,您还可向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所投诉。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风问题举报邮箱:lzscjg@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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