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市场监管局在疫情防控期间迅速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刘冠华 发表于:2020-3-26 18:41:0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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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南充嘉陵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当前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的市场热点问题,利剑出鞘护民生,以“春雷行动2020”为载体,以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口罩、酒精、消毒液、猪肉等重点商品质量、价格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管,迅速查办一批典型违法经营案件,并坚持顶格处罚、重拳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疫情期间的违法经营。

典型案例

案例一:危难之际乱涨价,天价口罩法不容 ───良药“苦口”哄抬口罩价格案

1月27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从三国源论坛上发现某消费者发布的信息,称其在嘉陵区某药店以高价购买了KN95口罩,希望有关部门查查看。执法人员根据该网民发布的图片信息上显示的地址,1月28日上午对位于嘉陵区耀目路的一药店进行检查,此店负责人何某当场承认了该消费者购买的“港益康”口罩,是此店从成都鑫博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产品,共购进此口罩30个,型号为KN95,进价为7.8元/个,销售价格为30元/个(售价是其进价的3倍多),已高价售出20个。当事人的经营行为涉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该局及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月7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相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和违法经营数量,对其进行了顶格处罚,共处罚没款2664元,当事人高价销售口罩的违法成本达到133.2元∕个。



案例二:劣质口罩挡病毒,鱼目混珠骗顾客 ───姐妹超市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1月30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嘉陵区长城中路的“姐妹生活超市”在销售歪口罩。执法人员立即驱车前往该超市检查,在该超市店门口的收银台上发现120个待售的无纺织布卫生口罩,为普通防护用品,标注规格为:9cm×17.5cm,标注的生产商为:顺意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无厂方地址)。该类口罩材质较差,厚度很薄,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经营者也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质检报告,执法人员当即对其口罩进行了扣封。该超市现场负责人李某称,她于2020年1月30日从一朋友处,以每个2元的价格购进了此类口罩20包(每包50个)共1000个,以3元/个的价格销售了近900个。根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1月31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案例三:随地摆摊挂羊头,不良商贩卖口罩 ───马某无照经营卫生口罩案

2020年2月1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林业局执法人员来到希望城农贸市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马某在希望城农贸市场门口摆摊兜售口罩,执法人员当即出示执法证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经查,马某销售的口罩无中文标识,当事人无营业执照、无口罩进货票据、无产品合格证以及质检报告,当事人称其所售卖的口罩是从微信中一朋友那里购进的,共购进口罩200个,已卖出20个。根据《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当事人的以上行为涉嫌构成违法经营,执法人员当即对其未售出的涉嫌危害人体健康的180个口罩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四:千户闭门躲瘟疫,病死猪肉当街卖 ───林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0年2月1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嘉陵区文峰街道宝光山社区永乐西街77号旁报刊亭外的猪肉零售摊点进行了依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零售摊点的猪肉颜色暗红,未盖检验检疫章,该经营者林某系高坪青居镇人,经营者不能出示任何检验检疫证明,正以32元∕市斤的价格对外销售,并宣称卖的是土猪肉。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并问及其猪肉来源时,林某称此猪肉是其将自家养殖的病死猪分割后拿出来销售的。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区农牧局检疫人员对林某销售的猪肉进行了抽样检测,及时锁定了证据,现场查获病死猪肉76.3公斤。由于当事人的经营行为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嘉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南充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进一步查处。





案例五:微信销售歪口罩,两地联查一锅端 ───何某跨地销售“三无”口罩案

2月2日,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通江县市场监管局的案件移送函,立即开展调查,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成功查处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三无”口罩案。经查,遂宁人何某利用网络串联的方式与通江县人林某取得联系,采取随机选择交易地点的方式,在嘉陵区茶盘路某育婴店将400个仅有英文标识的口罩进行批发销售,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名、无厂址,属三无产品。通江县人林某购进上述标识的口罩后通过微信朋友圈的方式在通江县进行销售(由通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调查中,当事人何某最初采取搪塞编造的方式,声称该口罩是从印度当地药店代购的,还煞有其事地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一批印度文和英文资料进行抵赖,后在两地执法人员紧密追问调查下,当事人不能提供此批口罩的合法来源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不再继续自圆其说。何某的上述经营行为,涉嫌无照经营和销售“三无”口罩的违法行为,嘉陵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等待当事人的将是严厉的顶格处罚。





请注意

疫情防控期间

哄抬物价?

罚!

卖三无口罩?

必罚!

卖病死猪肉?

必重罚!

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提示:

市场关联你我他,防控疫情靠大家。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坚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暂停餐饮、茶坊、娱乐等聚众性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合法经营,理性消费,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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