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重拳整治“十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dxf17 发表于:2020-9-17 20:39:4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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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整治城市管理交通秩序乱象突出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2020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将联合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乱象整治。

在县城交通秩序乱象专项整治期间,交警大队和各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西充电视台曝光,对党员干部涉及酒驾、醉驾的将抄告县纪监委。

整治将严查重处下列十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一)酒驾醉驾毒驾、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使用喇叭、占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三)出租车超员超速、违法掉头、公路中间停车上下客、在禁停区域上下客或抢占公交站台上下客,公交车不按站点上下客。

(四)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无证驾驶、车未上户、未保险、夜间飙车、逆行、抢占机动车道行驶、违规载人、加装遮阳伞(篷)。

(五)电动两轮车、三轮车、四轮车无证驾驶、车未上户、未保险、逆行、抢占机动车道行驶、违规载人、加装遮阳伞(篷)。

(六)货车和农用车辆超限、超载、超速、违规载人以及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城区内行驶,拖运砂石车辆未封闭上路行驶、抛洒漂散载运物。

(七)班线客车违规驶入城区、不在指定站点上下客。

(八)未经许可的互联网租赁车辆在县城区运营投放,骑乘互联网租赁车辆违规调头、逆向行驶。

(九)非机动车违规载人、逆向行驶、随意穿插、闯红灯、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违法行为。

(十)行人闯红灯、横过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过街护栏。

整治期间,市民可通过110、4200963、4200133举报电话和手机随手拍等形式,主动向交警大队举报上述十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占道经营、以街代市、乱涂乱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宜居宜业的交通环境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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