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回工伤赔偿,农民工锦旗送给工会“娘家人”
万胜 发表于:2021-1-14 02:36:4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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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梁平 川观新闻记者 郝勇

“要不是工会律师给予援助,我的工伤赔偿款,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1月13日记者从南充市总工会获悉,农民工曹兴友近日专程来到四川民爱律师事务所,将一面锦旗送到该所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吴建国的手中,感谢工会“娘家人”帮助其维权,讨回了工伤赔偿款。

本案还得从2018年11月11日说起。当日,家住南充市高坪区老君镇的曹兴友应聘到南充市高坪区某林业加工厂上班,岗位是木工,月工资为4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2月3日8时左右,曹兴友在该加工厂锯木料时,不慎受伤,送至医院治疗33天,被确诊为“左拇指开放性伴皮肤损伤、左食指中指电锯伤伴毁伤”。事后,曹兴友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各项损失及费用12万余元。

此起工伤发生后,该加工厂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赔付。无奈之下,2019年5月初,曹兴友找到南充市高坪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于是,高坪区总工会指派四川民爱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吴建国律师为曹兴友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维权。

接案后,吴建国详细了解案情,到工地现场及相关单位收集证据,并找到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理赔事宜。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于是,吴建国及时为曹兴友申请了劳动仲裁。

2019年7月间,高坪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在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眼看调解又将陷入困境。吴建国律师及时出示了工友证明,即曹兴友接受该加工厂安排和管理,属于计件工资,因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证据和事实面前,该加工厂相关负责人不得不同意调解,同年7月下旬,双方达成协议:除用人单位已付医疗费外,曹兴友获赔各项损失及费用121000元。

最终,用人单位支付曹兴友6万元。在今年元旦前,用人单位将余下的6.1万元尾款也打入曹兴友的个人账户上。

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南充市总工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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