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刘建菊同志为顺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
爱上南充网 发表于:2021-2-2 17:44: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557
2月1日上午,南充顺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琳在果城会堂主持召开顺庆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邹九九辞去顺庆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报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刘建菊为顺庆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刘建菊代理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上,顺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琳为刘建菊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刘建菊同志做表态发言,并向宪法宣誓。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顺庆, #南充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