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 重拳出击】宽严相济传温情 诉与不诉彰法理
123456811 发表于:2021-3-27 14:32:5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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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谭某某、何某某、王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买卖身份证件一案审查终结,依法对谭某某提起公诉,对何某某、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2019年11月,何某某、王某某夫妇通过房屋中介谭某某在南充高坪区一小区购房。因何某某征信问题无法办理贷款,经谭某某提议,何某某、王某某夫妇通过谭某某办理假的离婚证、离婚协议和户口簿后,以王某某个人名义贷款购房。在办案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何某某、王某某夫妇是外出务工人员,此次买房是他们拿出了多年积蓄购置的首套房,且夫妻购房后一直如期还款,并在案发后深刻认识到错误。而谭某某身为房屋中介,本应通过正常途径为客户解决贷款难题,却提出以办假证这种违法方式办理贷款。虽然三人的行为均符合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的犯罪构成,但谭某某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影响较大,因此本院依法对谭某某提起公诉,鉴于何某某、王某某夫妇是受到谭某某唆使,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全案事实与情节,依法对何某某、王某某作处不起诉处理。
当前正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期间,承办人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张军检察长“办案就是办理涉案人的人生”理念,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没有简单就案办案,更没有机械办案,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诉与不诉的法律适用标准,既注重打击犯罪,又注重保障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供稿:检察一部 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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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 #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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