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赢了官司要不回来钱,执行不给力闹剧谁来担责?
度素告 发表于:2021-6-12 09:06: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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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国家战略目标的今天,司法公正可以说是法治的生命线,不仅体现在法院判决中,更体现在判决执行上。倘若公正判决得不到完全执行,或者得不到及时执行,结果将是毫无公正可言。也就是说,判决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法院个别执行人员消极执行,甚至执法不作为,使本该公正的判决书大打折扣,成了一纸空文,既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胜了官司结果要不回钱,面对,执行不给力,大家怎么看呢?

2012年8月9日,在南充高坪区,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建设公司)与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烽地产公司)签订了《香颂湾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2012年8月10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以上协议约定杰烽地产公司将开发的位于南充市高坪江东大道的香颂湾二期项目发包给三维建设公司施工,同时双方约定了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竣工结算等合同内容。签订该协议后,重庆市合川区居民陈登吉作为三维建设公司的实际施工方(即项目经理),依约缴纳了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并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该工程于2014年12月25日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2015年1月13日双方确认竣工结算总价款105,985,573元。根据《香颂湾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第20条的约定,杰烽地产公司应在竣工结算时支付工程总款的96%,但实际只支付了87,000,000元,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已经违约,还剩18,985,573元工程款没有支付,其中大部分为民工工资。

陈登吉带领工人们多次向杰烽地产公司讨要剩余的工程款,但杰烽地产公司均置之不理。无奈之下,作为施工方的重庆三维公司一纸诉状把四川杰烽伟业公司告上了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之后,2015年8月17日下发(2015)高坪民初字第1355号判决书,判决四川杰烽伟业公司向陈登吉代表的重庆三维公司支付工程款18,785,573元及利息,同时重庆三维公司对其承建的位于南充市高坪区江东大道香颂湾二期1--9#未售营业房就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受优先受偿权。

图:实际施工方陈登吉实名书面材料反映他们遇到的困境。

法院判决生效后,四川杰烽伟业公司没有按照判决书内容向三维建设公司支付任何工程款,于是2016年三维建设公司就把被执行人四川杰烽伟业公司开发的《南充香颂湾二期》2栋1层102商铺、1栋1层103商铺、1栋1层104-105商铺,2栋2层201商铺,2栋2层202商铺,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拍卖,但至今没有任何进展。当陈登吉向法院问询何日才能执行到位时,执行局副局长吉晓云说:“只有执行了对方款项之后,才能支付给你们!”陈登吉又问:“两年了,对方房子为何一直迟迟不拍卖?我们究竟等到什么时间才到拿到执行款?”吉晓云说:“我们尽快做估价拍卖!”但两年多过去了,至今也没有任何动静,陈登吉与他带领的工人们盼星星盼月亮,也未能执行到任何款项。

陈登吉告诉记者,更令人气愤的是,2017年5月份,高坪区法院以三维建设公司的名义执行回来“杰烽伟业”土地赔偿款现金1700万,在法院办公室里,吉法官拍着胸脯给他们承诺说:“会给你们一部分钱的!”结果不仅没给他们任何执行款,该执行款却被法院私下全部挪用填补被执行人“杰烽伟业”非法集资的无底洞。

陈登吉还告诉记者,经他们费劲千辛万苦,多方打听,得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1月8日(2017)川13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终296号民事判决书,已确定:“杰烽地产公司”对“顺庆区政府”享有债权10222148元。

于是“三维建设公司”向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供了 “杰烽地产公司”对“顺庆区政府”享有债权的事实后,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3日作出了(2017)川1303执33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川1303执33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并于2018年7月23日将前述2份法律文书送达给了“顺庆区政府”, “顺庆区政府”于2018年7月23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的《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南充市高坪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本裁定立即执行,但不知为何,一个多月了,根本就没有任何消息,我们感觉遭到了执行法官的忽悠,这法官办事怎么这么不靠谱!”陈登吉气愤地如是说。

事实真相如何,带着种种疑问,2018年9月10日记者一行奔赴高坪区法院一探究竟。

针对三维建设公司施工方陈登吉反映的案件执行情况,高坪区法院研究室主任伍胜宪接待了记者一行的来访,伍主任告诉记者:“杰烽伟业案子在我们法院非常多,你们记者前来调查,区委宣传部曹部长也很重视,顺庆区政府与我们法院都有很大压力……”伍主任与记者交谈约半小时后,接了一个电话,说:“这是院长打的电话,(执行法官)不方便接受采访,但对我们是一个监督,我们很重视,你们来之前,区委宣传部通知院办公室,院长与执行局等三个人已经在研究这个问题了。”伍主任并给记者写下书面字条:“经请示区委宣传部并报市中院宣教处,本案执行案件不宜接受采访执行干警。本次记者来访,也将促使我们法院对类似案件的高度重视,本案执行中有进度,我们将及时给媒体回复进展情况。伍胜宪 2018.9.10.”(见上图)并向记者表示,会给媒体及当事人一个合理交代。(记者跟进采访距今已经过去两年多的时间,至今没收到高坪区法院及伍主任的任何书面回复意见。)

当天下午3点左右,在顺庆区人民政府二楼综合秘书股,记者表明来意,经工作人员电脑查询,得知顺庆区政府已签收了高坪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由区法制办会同财政、国土,由蒲区长、杨区长批示意见。秘书股一负责人打了一个电话,说:“高哥,记者在追踪这个事情,你们现在办公室有人没有?……”然后该负责人让记者去五楼找区政府办公室高主任了解此事。在五楼,值班人员告诉记者,高主任不在办公室,在外面,让记者去四楼找邓主任,他也是负责人。在四楼,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邓主任出差去了,让记者再去秘书股。无奈记者只好返回秘书股,秘书股负责人又把记者推到三楼法制办去了解此事。

在三楼区法制办,记者表明来意后,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要记者等一下,要问下主任。约十几分钟,法制办孙副主任告诉记者:“(高坪区)法院要求我们扣留‘杰烽伟业’的钱,暂时不给‘杰烽伟业’支付,我们没有给其支付,已经履行了义务。这个性质相当于查封。如果法院向我们提取(这笔钱),法院要给我们一个账户。我们完全是按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去执行的,法院要我们给,我们就给,要我们扣这里,我们就扣这里,我们是非常重视的!”孙主任并让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孙主任一再向记者强调,区法制办已经履行了协助扣留义务,但高坪区法院一直没有给顺庆区政府提供账号来提取这笔钱,“扣留”与“提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记者不解,既然顺庆区政府已经扣留了这笔钱,为什么高坪区法院迟迟不去提取这笔钱呢?是不是顺庆区政府“扣留”之后没有及时通知高坪区法院进行“提取”,笔者希望法院与政府双方要衔接好,因为钱已经“扣留”在那里了,只需要法院去提供账户“提取”一下钱而已,这应该不算是很大的压力问题,也应该不算是难执行吧。

最后,陈登吉说:“我们干这个工程,资金本来就是东挪西借的,有些还是高利息贷款,打官司又花费了许多诉讼费用,本来想着把工程款要回来能还清民工工资,还能养家糊口,谁知道打赢了官司要不回来钱,反而损失更大,无疑让我们雪上加霜。每年到春节,我都不敢回家,因为要账的民工们把我家门口都挤破了,在我们家大吵大闹,真是丢人丢到‘家’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都在滴血!”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法治的尊严也在于执行。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此案何时能得到公正的快速执行,我们拭目以待!(来源:今日监督网《法制天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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