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营山县救助站开展救助对象回访
小雨敲窗y 发表于:2021-6-28 21:26:5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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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建党100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巩固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效,2021年6月,在营山县民政局的统筹安排下,结合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安排,营山县救助站工作人员对10名救助对象进行回访慰问,详细了解救助对象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和生活现状,并送去牛奶、空调被、豆奶粉、水果等慰问物资。



回访救助安置对象张某
回访过程中,救助站工作人员向救助对象户籍所属乡镇民政干部了解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并与对象本人、监护人了解目前生活情况。在黄渡镇敬老院,救助站工作人员见到了返乡安置的流浪人员陈某。今年5月,在陕西省石泉县救助站和营山县救助站的共同努力下,帮助陈某回到家乡,结束了长达35年的流浪生活。



回访黄渡镇渡河社区陈某
1985年,陈某离开家乡黄渡镇,来到了陕西省石泉县,靠打零工过日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已经找不到工作的陈某生活陷入困境。2021年4月,石泉县救助站根据陈某的求助意愿,与营山县救助站联系落实安排其返乡救助安置。经过营山县救助站工作人员走访核查,确定了陈某身份信息,但因30多年了无音讯,户籍已被注销。“先临时安置在敬老院,我们再安排工作人员给他恢复户籍,申请落实相关政策”。黄渡镇渡河社区书记杨绍春了解情况后,表示将全力支持陈某返乡安置。2021年5月14日,石泉县救助站工作人员将陈某护送至营山县救助站,次日县救助站安排工作人员护送陈某返乡。当天下午,渡河社区工作人员便陪同陈某前往派出所申请恢复户籍。
本次回访时,渡河社区书记杨绍春介绍,陈某的户籍信息已经恢复,正在为他办理临时身份证,并协助其申请享受特困供养救助政策。据县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持续开展已救助安置对象回访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县救助站将继续把学党明史活动做深做实,加强对已救助安置对象的回访工作,确保救助对象顺利返乡并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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