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交通严管街”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城区设立“交通严管街”。通过严格规范管理,使“交通严管街”成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先进典型和样板街道,以点带面,迅速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交通管理质量,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道路顺畅、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交通严管街”范围
外西街、正东街、正西街、兴隆路、磨子街、东大街、文林路、模范街、景阳路、大南街、大北街、新北路、复兴路、三星路、永安大道、翠屏路(全路段)、西林路、新城路、新民路、滨河北路东段。
二、严管时间
每天06:00至21:00
三、严管内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通行、逆向行驶;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三)机动车临近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四)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
(五)黄标车驶入城区;大型货车(黄牌)、危爆危化车未按规定驶入县城区域的。
四、其他
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章,自觉做到安全行驶、文明驾驶。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工作,对拒绝、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检举(举报电话:0817-110)。
特此通告。
营山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3日
来源:营山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