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
掌舵的鱼1987 发表于:2021-12-10 18:03:4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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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公安局

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

通 告

营山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仅限勤务岗位)17名,女性(仅限文职接警员岗位)3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勤务辅警需在18—35周岁内,1986年1月 1日后出生人员,女性接警员需在18—30周岁内,1991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4.高中或者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男性身高170cm以上,退役军人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军籍或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辞退解聘的;

9.有违纪行为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10.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所需材料:(1)近期一寸、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各1张;(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个人征信记录。

2.报名地点:营山县公安局707办公室。联系方式:0817-8210653,17828792816。

3.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止。

4.注意事项:报名时遵守防疫管理要求,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公安局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门卫人员测体温、登记,全程不得取下口罩。从中、高风险地区途经、旅居史、以及与中高风险地区返营人员密切接触的考生须有社区登记的居家隔离证明、隔离期满后的县级以上医院核酸检查阴性报告。

(二)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参加面试相关事宜。

1.心理测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内容:测试应试者的基础性文化知识。

4.面试内容: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三)政审

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要求初选入围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将进行吸毒检测,由禁毒大队负责。

(四)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

以上合格的,明确为拟聘对象上岗试用,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县公安局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保险。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文职1500元/月,勤务1700元/月。

2.基本工资标准:勤务辅警为2200元/月,文职辅警2000元/月。入职后按服务年限计算警龄工资及按规定执行加班、岗位工资。

3.劳动合同每1年签一次,聘用期内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政策应由单位交纳部分由单位交纳,社会保险费用按政策应由个人交纳部分由个人交纳。

四、纪律监督

报考人员对招聘工作程序或过程有任何疑问,可向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8010658。

本通告由营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营山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营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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