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123456879 发表于:2021-12-27 18:36:5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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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酸必检、加强防护。本着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的态度,所有省外来(返)营人员出发前一天应在当地做一次核酸检测;因旅途情况复杂,存在感染风险,抵达营山后,须第一时间自觉自费配合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营山县在火车站设置临时核酸采集点,负责省外来(返)人员核酸采集检测,其余人员第一时间到就近核酸检测机构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费用:单人单采,40元/人次;5混1或10混1,10元/人次)。核酸采集后,请尽量减少沿途逗留,尽快返回家中,待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后,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聚集、少流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回家必报、离家销号。凡近期省外来(返)营人员在安全抵达营山2小时内,务必向本人住地村(社区)、酒店如实报备登记,离开营山时要及时告知村(社区),进行销号处理。在营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如不履行主动报告责任或不遵守防控规定导致疫情输入传播,将严格按照营山县人民法院、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营山县公安局、营山县司法局、营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督促来(返)营山重点人群主动申报登记信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依法严惩。

三、防控责任、自觉履行。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落实好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出入医院、养老院、商超、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影剧院、车站、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时,积极配合查验健康码、场所码、行程码和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如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请立即就近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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