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42岁女子明知患艾滋,仍带病接客传播性病,一个细节细思极恐
特朗普大爷 发表于:2022-1-28 07:56:5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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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艾滋病,很多人对它都是谈之色变,然而,近年来艾滋病的发病率依然处于上涨的态势

艾滋病之所以让人恐惧,是因为它的传染性强,死亡率高。科学研究发现,艾滋病的传播主要有三种方式:血液传播、性接触传播和母婴传播。尤其对于性传播,可以说占近年来新增病例的大部分,因此,人们要懂得艾滋病病毒的危害和预防,做到洁身自好,远离病患。

但是,有的人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仍然不约束自己的性行为,恶意传播病毒,不仅将他人置于危险的境地,到最后,还葬送了自己的自由。

2022年1月23日,四川省眉山东坡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传播性病案的起诉书。



据了解,家住四川乐山市的胡某某今年已经42岁。只有小学文化的她,由于自己平时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因此经常以从事性服务来谋取钱财。连续不断的色情活动让她处于高危人群,最终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但是,胡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并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仍然带病接客,和社会闲杂人员发生性关系。

案发当日晚9点,胡某某和名叫李某某的嫖娼人员在眉山东坡区发生性关系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这起案件公布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在网上也引起热议。对于胡某某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我国刑法的角度来量刑定罪,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主要可能涉及三种罪名。

第一是传播性病罪。我国刑法明确将艾滋病定为“严重性病”,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之规定,在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从事卖淫、嫖娼行为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可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是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因自己无防护行为,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重伤”,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即便被害人没有患上艾滋病,也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

第三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当事人如果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仍然通过各种手段与不特定人发生性关系以传播病毒,则该行为可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当地检方认为,胡某某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还继续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该案的犯罪事实清楚、充分,应当以传播性病罪依法追究其刑责。



从检方的判决建议看,胡某某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这起案件有一个细思极恐的细节,就是胡某某在带病接客时有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共接待了多少人?这些人有没有被感染?目前这些问题的答案还不得而知。因为,一旦有一个人被感染,有可能还有其他无辜的人被牵连。

这起案件的发生,也给那些有着特殊癖好的人敲响了警钟:洁身自好,才能确保健康,保证安全。而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贪一时之乐而毁掉一生的健康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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