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123456825 发表于:2022-5-19 22:05:4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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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会商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报告和通报、新闻发布、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和监督问责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预案》指出,《预案》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实现精准预警预报,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本《预案》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区域统筹、属地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分级管控、精准减排,协同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预案》要求,要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加强监测预警,坚持平战结合,强化源头管控,夯实减排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要建立全市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把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跟踪评价等机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预案》要求,要动态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严格差别化管控措施,细化企业“一厂一策” 实施方案,确保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预案》指出,本预案是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含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相关企业、单位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各级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另行制定,并向市、县两级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备案)。
《预案》指出,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当省上发布重污染天气区域预警提示信息,或预判本地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城市预警。同时,加强与重庆市毗邻地区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根据会商结果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城市预警。原则上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城市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区域预警发布由省上确定),保障应急响应措施有效落实。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判断满足预警条件可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发布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可能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气象条件等。
《预案》指出,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当按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计算,以较高级别的预警标准启动预警。城市预警解除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确定(区域预警解除由省上确定)。
本《预案》还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应急机构的职责职能职责,以及总体要求、防范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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