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流支流全覆盖 四川将开启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海田1 发表于:2022-8-23 21:06:01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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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摄影报道

8月22日下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封面新闻记者与会时获悉,8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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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立法,自2021年3月施行至今,已经过去了近一年半的时间。

长江,世界第三大河流,发源于青藏高原,随后流经四川盆地。四川,被誉为“千河之省”,地处长江流域上游地带,流域面积广,省内绝大部分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各类资源富集,对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治水兴水,立法先行。守护生态,监督有力。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守护一江清水,是四川应切实肩负起的使命担当。

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通报了执法检查的具体安排。

此次执法检查将分为两个组,分别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赴泸州市、宜宾市、攀枝花市、凉山州开展实地检查。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将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指出,“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肩负着重大责任。省委高度重视长江保护工作,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等作出重要部署,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杨洪波表示这次执法检查要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对照法律规定逐条逐项检查法律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真正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威力。检查中要从强化系统思维、明确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意见、加大普法力度几个方面着重把握。

“长江保护法9章96条,对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执法检查中,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为依据,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一项规定一项规定检查。特别是要着眼长江整个流域,包括干流和支流,全面检查生态系统修复、保护、恢复等法律规定在我省落实情况,确保法律得到全面、准确、有效实施。”

在动员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还做了现场及书面材料汇报。

记者获悉,实地执法检查完成后,9月上旬,城环资委将根据各执法检查小组检查情况和市(州)委托执法检查情况,起草执法检查报告。经过审议后,执法检查报告将按期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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