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王俊杰2017 发表于:2020-6-23 02:52:4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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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为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情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6月8日—6月12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于2019年3月开始实施,是检察机关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一项制度。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我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均做到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3个月内办理进程和结果答复。

6月8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文富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时与来访群众杨某、张某亲切交谈,据悉,杨某与张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时,杨某被张某抓伤,后因医疗费、误工费双方产生分歧,在副检察长刘文富的耐心劝解、释法说理下,双方心情得以平复,并表示接受调解,握手言和。




6月9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姚淏与数名干警在蓬安县文化广场设点宣传,走上街道、走进商铺,向群众介绍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功能。使群众知晓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热线电话、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查询案件信息,提出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等。在交流中针对群众的问题解疑答惑,就群众反映其所在小区开发商逾期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抚养权纠纷、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6月10日,蓬安县第五检察部干警与第三检察部干警走进社区周口街道磨子东街社区,向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宣讲检察工作如何与社区工作相融合,向社区、街道办事群众宣讲检察为民职能,就群众咨询的民事纠纷作了详细解答。






6月11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智明带领数名干警在河舒镇罗家镇、鲜店乡设点宣传,利用逢场天群众赶集的机会,积极宣讲法治精神,宣传四大检察部门和十大检察业务以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6月12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小康带领干警在银汉镇扶贫时,积极了解在外务工贫困户复工复产情况,向村民宣讲法治精神、宣传检察职能、宣传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引导村民如遇到法律问题,可通过现场来访、书信来访、电话来访、网络来访等方式向蓬安县检察院提出法律咨询。



此次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以走上街道、走进社区、走近群众、走进乡镇、检察长接访等宣传方式,共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完善机制形成常态,改进方式提质增效,按照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项“民心工程”,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官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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